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参考如下:
1、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下称《小微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称,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4、物流企业:减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即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