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我们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政策解读,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7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来信请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邮编401121),并在信封上注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22年6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一)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收入额(不含增值税)×附征率

附征率的标准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定期定额户适用)》(见附件1)执行。

(二)对不符合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条件且未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二、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核定征收

(一)纳税人转让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房屋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二)纳税人出租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房屋出租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征收率标准按《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3)执行。

三、自然人临时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核定征收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不含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地税发〔2007〕222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号)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定期定额户适用)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3.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2022年月日

附件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定期定额户适用)

月经营收入

附征率(%)

10万元(含)以下的

0

10万元以上

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附征率表换算为季度附征率表

附件2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5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7

饮食服务业

娱乐业

20

其他行业

10

附件3

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适用范围

征收率(%)

房屋转让

住房

非住房

3

房屋出租

0.05

0.7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精神,明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一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税负切实减轻,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确保核定征收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法规范和统一我市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标准。二是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废止后,原文中部分事项需重新明确。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的方式

2.定期定额征收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征率的标准按月经营收入划分,月经营收入10万元(含)以下的,附征率为0%;月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附征率为1%。

3.应税所得率征收

对不符合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条件且未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税所得率标准统一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确定的区间下限:

工业、交通运输业应税所得率为5%;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应税所得率为7%;

饮食服务业应税所得率为7%;

娱乐业应税所得率为20%;

其他行业应税所得率为10%。

(二)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核定征收

1.纳税人转让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征收率沿用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标准,转让住房征收率为1%,转让非住房征收率为3%。

2.纳税人出租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征收率沿用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标准,出租住房征收率为0.05%,出租非住房征收率为0.7%。

(三)自然人临时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核定征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2.为方便临时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统一办理代开票环节税费事宜,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不含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地税发〔2007〕222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号)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地方税收综合征收率的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THE END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标准基于个人所得额而定,税率根据所得额的不同档次而有所差异,最高可达到45%。具体的征收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为避免法律责任,纳税人需遵守规定及时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2024.08.02 06:28:01 解答 咨询我 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包括https://wap.findlaw.cn/wenda/q_44620819.html
2.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是什么(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是什么内容)本文解答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是什么》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是什么意思,2、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是什么,3、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是什么内容,4、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5、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计算公式,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http://www.designclub.com.cn/105166.html
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标准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 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https://www.64365.com/zs/770911.aspx
4.税收(含各税种)核定征收规定汇总老陈在线说税(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相关修改)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611756.html
5.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标准」一、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二、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https://agoodv.cn/news/6521.html
6.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qw19qpsk.html
7.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税(费)一览表房产资讯1、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为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为3%。 2、核实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地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https://sz.news.fang.com/open/32869515.html
8.个体户核定征收,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是什么**税务总局还多次发布文件,强调要严格控制批准的征收范围,省税务局还发布了加强企业所得税批准征收管理和防治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批准的征收工作市中区核定征收。 符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不得非法扩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 https://www.samrtax.com/zhinan/20990.html
9.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来了!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标准按《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3)执行。 三、自然人临时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核定征收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不含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个人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740931471&efid=NH56ZI5pQWHWbFUnkxAkOg
10.个体户核定征收有哪些标准律师普法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按月营业额收入分为四种。具体如下: 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 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至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还是不纳税; 3、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https://www.110ask.com/tuwen/12207807731303543940.html
11.核定征收需要什么条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5%至15之间.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第四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https://m.acc5.com/news-shuiwu/swzs/swcs/detail_135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