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文件汇总

(三)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管理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个人发生第二条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由证券机构扣缴税款的,扣缴税款的计算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执行。纳税人申报清算时,实际转让收入按照下列原则计算:

第二条第(五)项的转让收入按照实际转让收入计算,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据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或其它合理方式核定其转让收入;第二条第(六)项的转让收入以司法执行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计算;第二条第(七)、(八)项的转让收入以转让方取得该股时支付的成本计算。

五、个人持有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形成的拟上市公司限售股,在公司上市前,个人应委托拟上市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有关限售股成本原值详细资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该资料出具的鉴证报告。逾期未提供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三、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二、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征税问题

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在转让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上述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依照本条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四、新上市公司在申请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确实无法提供有关成本原值资料和鉴证报告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完成股份初始登记后,将不再接受新上市公司申报有关成本原值资料和鉴证报告,并按规定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五、个人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应纳税未解禁限售股过户登记的,受让方所取得限售股的成本原值按照转让方完税凭证、《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等材料确定的转让价格进行确定;如转让方证券账户为机构账户,在受让方再次转让该限售股时,以受让方实际转让收入的15%核定其转让限售股的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七、对于个人持有的新上市公司未解禁限售股被司法扣划至其他个人证券账户,如国家有权机关要求强制执行但未能提供完税凭证等材料,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履行告知义务后予以协助执行,并在受让方转让该限售股时,以其实际转让收入的15%核定其转让限售股的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三、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五、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6土地增值税

第十五条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二)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十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都有哪些规定

(一)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2.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核定应纳税额并规定纳税期限。对有些需要进行评估的,要求纳税人先进行评估,然后再根据评估结果确认评估价格。

3.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条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问题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第四条第二款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七条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将开发的房地产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视同销售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审核确认:

(一)按本企业当月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认。

(三)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认。

第五章核定征收

第三十三条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应按核定征收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

第三十四条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第三十五条符合上述核定征收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核定征收的税务事项告知书后,税务人员对房地产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合议,通知纳税人申报缴纳应补缴税款或办理退税。

7房产税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8资源税

三、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四)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五)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9契税

三、契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具体情形为:

(三)税务机关核定的契税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四、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计税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采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方法合理确定。

THE END
1.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2022年条件」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有异议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税务机关经核实认定后调整有异议的事项。 七、核定征收管理的一般规定 (一)政策规定 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程序 (1)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及时完成对https://agoodv.cn/news/24159.html
2.广州这边个体户现在是什么税收政策?老师:广州个体户的税收政策最后,具体的税收政策和征收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个体户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咨询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067048.html
3.2022个体户核定征收最新政策(个体户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局最新发布的,小微企业(年收益500万以内)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所以各大企业在2022年使用个体工商户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因为个体工商户不仅达到了国家的标准,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还可以享受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 我们要知道一个个体工商户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国家免征增值税后,只需要https://szhetai.com/content/5451.html
4.《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2015年9月上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5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61号),明确了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将减半征税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http://www.luhe.gov.cn/luhe/zwgk/jdhy/lhxzcjd/lhgjzcjd/content/mpost_322870.html
5.各税种核定征收税款政策及相关问题大汇总(一)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纳税人)政策中,不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第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7号) 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http://jlshuiyuan.com/index.php?s=/Index/contents/classid/25/id/954.html
6.核定征收个体户(2023年最新知识点汇总集合)3、验证应纳税款:税务机关会依据税法规定和业务实际,参考相关税收政策和标准,对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进行核实。例如,对于企业所得税,会根据企业利润、税前扣除项目、税率等因素来计算并核定应纳税款。 4、税务调查:在核定征收过程中,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相关调查,以确定纳税人的真实情况。这可能包括核对纳税人的账目凭证http://www.midedujt.com/heding/9728.html
7.税务总局解读:最新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12号公告+思维导图三、适用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个体工商户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否需要办理备案?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11194193.html
8.定了!税局已明确,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继续享受,个税仅需0.5%!查账征收就是你有账,能核算清楚所得,那么以账务为基础如实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就是你搞不清楚所得,税务局按照一定方法给你核一个税金。 一般来说,个体户查账征收的税率在5%~35%之间,具体多少需要根据所在城市以及个体户的实际税收情况而定。 https://www.lqycs.cn/xinwendongtai/1017.html
9.惠州市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提问9710是否适用跨境电商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 答: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使用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即B2C),9710属于B2B暂不适用该政策。 08 请问《关于进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适用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吗?可有更新的监管文件? http://www.hceia.cn/news/295.html
10.内蒙古税务热点问答(2023年)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6号)第四条规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https://www.dlsstax.com/article?aid=3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