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服务,可以申请简易计税3%吗?
您好!符合下面条件的话是可以直接采用简易计税按照3%征收的!根据(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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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服务,可以申请简易计税3%吗?
您好!符合下面条件的话是可以直接采用简易计税按照3%征收的!根据(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如果有哪里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