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的情形: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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