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业营改增: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新闻频道

建筑业营改增: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编者按:今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东南网4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记者王永珍通讯员谢能雨黄显福)2015年,我省建筑行业入库营业税145.13亿元,占全省营业税总额的23.86%。建筑业在此次税改中举足轻重。

全省共有建筑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包括外来经营户)17.23万户。本次试点究竟会给他们带来哪些影响?税负会否增加?企业该如何应对?就此,记者近日采访了国税部门专家。

税率调整,税负不会增加

建筑业营改增纳税人,是指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建筑服务包括工程、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建筑服务。

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人将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及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3%。

从5月1日起,尤其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从原征收3%的营业税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是否意味着税负增加了?连日来,在国税各申报大厅,这是建筑企业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

对此,福建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名义税率上升,实际税负减少。

首先,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征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计税时,只按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同等条件下,实际税负仅有2.91%。也就是说,建筑企业每取得1万元应税销售收入,营改增之前需缴纳营业税300元,营改增之后只需缴纳增值税291元。同时,月销售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其次,对于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而言,税率虽然调整,但营业税是按照所有收入全额征税,而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即企业以销售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后,还要减去因购进各项生产成本时支付的进项税额,才是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只对增值额征税。建筑企业购买的钢筋水泥、临时搭建的简易工棚均属于可抵扣范围。例如,一家建筑企业某月共取得施工价款600万元,其间购买水泥花的351万元(其中购买水泥支付进项税51万元),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600÷(1+11%)×11%-51=8.5(万元)。而其原来缴纳的营业税为600×3%=18(万元)。可见,营改增后,虽然税率上升,但税基缩小,税负会相应下降。

“三类服务”有特殊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建筑企业可将建筑材料、不动产以及施工机器等的进项税从销项税中抵扣。而在现实中,部分建筑企业由于购买设备或服务少、未及时取得发票凭证等原因,可能存在进项税额不足问题。

在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记者了解到,作为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六建集团有许多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多个工程目前未完工,属于老工程项目。这些老项目都已大量购置了建筑材料,而之前由于缴的是营业税,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5月1日营改增后,从营业税税率3%改为增值税税率11%,是否因为老项目进项税额抵扣少而造成税负增加呢?

对此,福建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建筑业门类较多,具有总分包经营、异地经营及工期较长等诸多特点。考虑到该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这次在营改增政策的设计过程中作了一些特殊安排,规定进项抵扣不足的三类特定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征收。”

这三类是指: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为甲供工程、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清包工方式,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甲供工程,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老项目,指《施工许可证》或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今年4月30日前的。

“对于老项目,我们肯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3%征收率缴税。”六建集团财务主管邵景辉表示。他举例说,比如营改增后,随着工程完工,建筑服务收入为5000万元,原应缴纳营业税=5000×3%=150(万元),而如果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则缴纳增值税=5000÷(1+3%)×3%=145.63(万元),少缴税款150-145.63=4.37(万元)。甲供工程、清包工同样如此,税负降低。

跨区域经营应正确预缴申报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为销售额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服务发生地的预缴税款可从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预缴税款。纳税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建筑企业发生上述跨区域建筑服务的,应对号入座,按规定分别在服务发生地和机构所在地分别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上述负责人说。

THE END
1.56项增值税简易计税项目政策适用总览1.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相关规定条件的,均为“可选择”简易计税(符合“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项目规定条件为“强制”简易计税除外),下表中未特别列明征收率的简易计税项目,征收率均为3%。 2.一般纳税人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且简易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https://www.shui5.cn/article/70/68016$2.html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解读,2020年新规详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若要办理简易征收,需满足以下条件: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依照简易办法,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则可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http://www.limingxiang.com/61dde8b3986d.html
3.建筑业营改增最新政策(通用6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但清包工纳税人、甲供工程纳税人,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关键词2:纳税地点 原营业税税制下,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应该在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属于固定业户的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f99tm7.html
4.增值税的差额征税知多少会计审计第一门户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预缴税款=(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3% 【注意】差额预缴税款不等于实际申报时也采用差额征税。建筑业真正申报税款采用差额征税的,就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式下。征收率为3%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https://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2006/205143.shtml
5.建筑业税务管理9篇(全文)其中,11%为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或者,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3%),其中,3%为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税前工程造价为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https://www.99xueshu.com/w/ikeyql4mc4bq.html
6.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有什么?如果我们想成立一个建筑业公司,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定有一个选择: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我们是刚刚踏入社会的创业者或毕业生,那么选择二者中的哪一个可以让我们在未来的经营中有着更大的优势,可https://www.66law.cn/laws/2272079.aspx
7.如何执行建筑业的简易征收政策?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以下简称“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以下简称“附件2”)的规定,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劳务和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选择可按简易办法计税的项目均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一般纳税人可选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121/07/47871812_1027481538.shtml
8.增值税暂行条例汇总十篇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定为3%,减轻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将现行的一些增值税政策更加规范化,对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法规上的明确;进一步防范了偷漏增值税情况的出现,如对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进行明确区分,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还延长了增值税的纳税https://www.xueshu.com.cn/haowen/7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