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热点问答十问十答解读增值税税率相关政策规定

【问题1】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问题2】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问题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后如需补开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在2019年4月1日之后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问题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底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4月1日后,购买方告知,需要将货物退回,此时,销售方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纳税人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因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如果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销售方可以在购买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后,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问题5】A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A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问题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在销售适用16%税率货物时,错误选择13%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及时在税控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按照正确税率开具发票。

【问题7】2019年4月1日后,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的,怎么进行申报?

【问题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问题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已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应如何操作?

答:销售方开具了专用发票,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按如下流程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1)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问题10】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答:上例纳税人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二)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尚未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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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清楚这事:算税/开票/安排/注意事项一、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基本规定 (一)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1206/08/2244419_1141277085.shtml
2.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税率是多少(史上最全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税率是多少(史上最全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最新政策),最近很多小伙伴咨询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阅读以下文章吧。希望能对大家工作上有所帮助。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https://www.niuacc.com/zxsscl/477633.html
3.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按小规模交税:44种简易征收总结(附法规依据(三)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06.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老项目租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 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941640212&efid=lKpBjavpR9CZ1OjnpfePIQ
4.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征收率总结(附文件依据)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自2014年7月1日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 一、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文件清单(22个)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财税[2008]170号) https://news.esnai.com/2017/0107/149509.shtml
5.12366热点问题解答(全文)11、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换言之,以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1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部分是否需要申报所得税?年度申报填写在什么地方? https://www.99xueshu.com/w/qrzvi1sjinpy.html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解读,2020年新规详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若要办理简易征收,需满足以下条件: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依照简易办法,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则可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http://www.limingxiang.com/61dde8b398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