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助力小店经济发展相关热点问题解答

一.个体工商户有什么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等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一、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季度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季度销售额(营业额)超过9万元的,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营业额)全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什么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至三条的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三.个体工商户除了个税和增值税外还可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四条的规定“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开了一家餐饮小店,疫情期间亏损严重,目前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呢?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因此您可以疫情期间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五.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有没有增值税税收优惠呢?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六.疫情期间,经营困难,个体户的个税没有优惠呢?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七.个体工商户可以缓缴个人所得税,但文件出台前已经缴纳的税款怎么处理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的规定: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八.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缓缴政策?

答: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

九.我是个体工商户,现在想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应该如何申报?

答: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可按照系统提示操作享受政策。对于简易申报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十.我是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确实困难,还要缴社保,请问这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呢?

答: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以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及《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20〕19号)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因此,您享受什么样的社保费减免政策,取决于您的参保方式。

THE END
1.个体户每月定额3万元,季度9万元,开21万要交税吗?您好, 要的,超过核定的金额,要交的 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944270.html
2.没有进项发票也不怕: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优惠政策解析税负增值税一、核定征收税率汇总 年度营业额12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元以下,使用普通发票时可享受免税待遇; 对于年营业额超过120万,500万元以内的个体户,综合税率为1.56%左右。 二、核定征收的优势 无需进项: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应缴税费时,不再强制要求提供进项发票,极大地简化了税务处理流程。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NTKI0G05525HIU.html
3.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是什么意思1. 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是指税务机关针对个体户的营业额超过3万部分进行核定征税。2. 在个体户未按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5817370.html
4.2020年个体户所得税定额核定(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2020年个体户所得税定额核定(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电子普通发行人和发行人需要纸张打印电子普通布局文件,其法律基本用途的基本使用与纸张基本相同。 作者接触了这样一个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面积为100000平方米个体工商户的个税按什么纳税。 电梯公寓房屋(销售)(30层),8万平方米的办公空间(4http://www.wshtz.com/content-73-166631-1.html
5.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是什么意思免费法律咨询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通常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户的经营情况等因素核定其每月或每季的销售额超过3万元。https://www.66law.cn/question/49056579.aspx
6.2021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2021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导读:(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还是不纳税。 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收征管改革的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https://www.9218.com/caishui/40399.html
7.个体户核定额30000,需要交多少个税?3万以下交多少?3万以上交多少?老师好!个体户核定征收,核定额是3万,这个3万是要交所得税的金额还是增值税的金额啊?如何申报啊?https://www.chinaacc.com/wenda/detail/xt/1830457
8.2024个体户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新政策!3、年度450万,个税低至0.5%、增值税核定1%,综合税负率仅1.56% 一、个体户核定征收增值税免征、减征新政策: 个体工商户在成立后一般就是小规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并且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120的http://www.egongshang.com/post/381.html
9.个体户超过3万怎么纳税?个体户超过3万怎么纳税? 如果开票金额加上未开票销售额超过3万元,就需要按3%缴纳增值税,否则就可以免税,收优惠. 个体户也是需要先开具发票的,而在开发票之前,就需要去地税局了领发票.普通企业在领发票之前往往要先定税,将税定下来后才能够领购发票,但个体户跟普通企业又有所不同,那么个体户领发票要先定税吗? http://www.canet.com.cn/shuiwu/686029.html
10.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3万怎么交个人所得税(个体户定额征收2021)由于该个体户申报额50000元低于定额87000元,所以需要按照定额缴纳税款。 另外,山西省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征收率暂核定为0。所以该个体户当季不需要预交经营所得个税,申报表填写如下: 承上例,若该个体户二季度实际营业额为100000元,计算二季度应纳税额。 https://szhetai.com/content/1963.html
11.工商户一年未报税将被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超过500万的个体户内容摘要:关于个体工商户超过一年没有报税及个体户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等热门问题,本文认为个体工商户超过500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政策对于税收收入和税收结构的优化有重要作用也对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管理、税务筹划、法律合规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次,个体工商户超过500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需遵守更多的税收法律法规和http://www.0775fcw.com/66879.html
12.个人所得税个体户3万免税规定2023社保1、个体工商纳税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处理工商登记、收入确认、税费的国税增值税,地税的个人所得税,附加费; 2、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一般对个体工商实行定额措施执行,即按地区、地段、面积、定额,假如定额低于3万元,可以每月免税发票3万元;如果配额超过3万元,或者月度发票超过3万元,则取http://www.027yaju.cn/shebao/345110.html
13.减半征收从100万到200万——深度解读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及合规指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国税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将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由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压力,提高https://www.lawyers.org.cn/info/9d0818072618443e88a3069209e020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