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记者黄敏)为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发展升级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成长空间,为西安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日前,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西安市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补贴资金发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申请“个转企”奖补资金需符合5个条件
“个转企”奖补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分别为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退出转型企业经营的、转型后企业被执法监管部门处罚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转型后企业注销或被吊销,撤销登记的,被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
奖励补贴形式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对转型企业进行奖励补贴。标准和范围包括:(一)代理记账服务补贴。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理记账机构记账的,由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牵头部门按照实际代账服务支出,补贴三年代账费用(年度代账补贴最高不超过3600元/年·户)。(二)租金补贴。对确需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转型企业,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平均租金(平均租金由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牵头部门联合住建部门予以确认,原则上补贴租金最高不超过90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20%给予三年租金补贴。(三)一次性奖补。对已转企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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