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取消落户年限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年限要求。
2、非深户: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
1、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
2、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
3、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下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
4、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要求和本条前款规定之要求。
(也就是,满足条件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可由原来的90万元提高至126万元。)
(二)公积金贷款利率
1、首套房:5年(含)以下2.6%,5年以上3.1%;
2、第二套房:5年(含)以下3.025%,5年以上3.575%。
(三)公积金贷款条件
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公积金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三、购房税费
1、契税:
对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的计算基数为登记价格或计税价格。
注:家庭唯一住房中,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举个例子:假设小明家准备购买二套房,价格308万,那么契税按登记价格或计税价格的3%计算,即308万x3%=9.24万元。
2、印花税:
个人买房免征印花税。
责任编辑:周玲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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