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第六条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

七、经财政部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其他地区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房屋简陋,县人民政府要求缓征的,可由县税务局上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暂缓征收房产税。

第八条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房产所在地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经县(市)税务局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

第九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市、县税务局规定。

第十条纳税人应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现有房产的座落、结构、幢数或间数、面积、原值或租金等情况据实向房主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后,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的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变更、建成、购进、转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营业之日起二十天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二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隐私保障专业解答

想问执行房产流程以什么价格为标准

棚户区改造双女户能要一套房子吗

买房交了定金能不能退

开发商侵占共共用地,要怎么办

父子房产过户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THE END
1.房地产税收新政!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相关热点问答如下↓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HKHT3MA0550D6WT.html
2.房地产税收新政来了,购房者和开发商如何受益?房产资讯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一项新的房地产税收政策,将于2024年实施。政策包括契税优惠、土地增值税调整及二手房交易税费减免,旨在降低购房者和企业的税负,从而激活市场活力。这些措施对购房者尤其是中等收入家庭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者提供了更优惠的条件,同时也降低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整体市场预期将因此受到提振。 https://news.fang.com/open/51643350.html
3.房地产税收新政做了哪些调整新闻频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相关热点问答如下↓https://news.china.com/socialgd/10000169/20241121/47624010.html
4.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解读课件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202005,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202005,目录,CONTENTS,1,2,一,疫情防http://m.zhuangpeitu.com/article/252861864.html
5.浙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延续至今年6月30日财联社2月23日讯,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浙江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其中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https://api3.cls.cn/share/article/689751
6.动态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要点分析——中瑞税务本文刊登于《注册税务师》2024年第4期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要点分析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作为财产行为税中的两个老税种,历经数次修订,形成现有的房土两税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传统地方税种,房土两税在地方财政收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务院的指导下,财政部、国http://www.crtax.com/zh-cn/info/detail.php?id=484
7.最新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解读PPT课件(背景介绍2022年2220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解读XX税务局2022.03目 录 CONTENTS01.背景介绍02.政策解读03.申报表单介绍Part 01背景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财政https://m.book118.com/html/2022/0315/6001054125004123.shtm
8.最新!焦作市税收优惠政策权威解读!“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和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2年第1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https://www.hntv.tv/dxjz/article/1/1558270499757195265
9.2024年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总结,一文查阅各位读者朋友们,税收政策与我们的生活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常见的税种,其税率更是备受关注。2024年,这些税种的税率又有了新的变化和规定。之了君深知大家对这些税率信息的需求,所以精心总结了2024年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内容,方便大家一文查阅,清晰了解。 推荐阅读: https://wap.zlketang.com/kjsc/infos_detail/55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