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2023年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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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二、提高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主要内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依据】国发〔2023〕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三、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主要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主要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五、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

【主要内容】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六、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

【主要内容】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2号

七、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主要内容】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

八、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4号

九、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十、延续实施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个人所得税政策

【主要内容】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6号

十一、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主要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提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适用政策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

十二、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

十三、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十四、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

十五、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主要内容】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十六、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十七、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

【主要内容】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THE END
1.2023年2月税法速递(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前扣除资格名单》(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2年第40号) 16 (四)《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2 https://www.hnlawyer.org/news/2780.html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本法规关于印花税的政策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https://www.shui5.cn/article/6c/139948.html
3.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2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http://www.taxtai.com/h5/law/morerelated/id/2437/tid/50
4.全国租赁住房政策汇编(2023年8月)政策解读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继续实施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 8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https://weifang.leju.com/news/2023-09-05/09337104637520667015686.shtml
5.截至2030年2027年2025年2024年及2023年底有效的税收优惠第一部分 执行至2030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一)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二部分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一https://www.jiaoyubao.cn/news/n113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