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课征的方式不同可具体划分为总遗产税、分遗产税和总分遗产税三种。
总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课征。规定有起征点,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
分遗产税是对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分别进行课征。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人的实际负担能力,采用累进税率。
总分遗产税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总遗产税,在对继承人所得的继承份额征收分遗产税。两税合征,互补长短。早在古代埃及、希腊和罗马帝国时已有遗产税的征收。
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依照下列顺序确定:
1、有遗嘱执行人的,为遗嘱执行人;
2、无遗嘱执行人的,为继承人及受赠人;
3、无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及受赠人的,为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遗产,免纳遗产税。
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一)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
(三)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四)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
(五)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六)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二、怎么办理房屋继承税
办理继承权公证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房屋继承税的办理步骤2
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5、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7、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8、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9、其他有关文件。
(二)费用:登记费:10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