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9月12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郑州市商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郑州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全面取消。
目前,郑州首套房首付最低为2成,二套房首付最低为3成。截至3月6日,郑州主流银行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最低为3.45%,二套房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最低为4.15%。
目前,郑州已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如果选择商业贷款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家庭当前在郑州没有住房
如果家庭当前在郑州没有住房,则按照首套政策;
②家庭当前在郑州拥有1套住房
如果家庭当前有1套住房贷款记录,且贷款记录已结清,则按照首套;如果家庭当前有1套住房贷款记录,且贷款记录未结清,则按照二套。
家庭当前有2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且贷款记录均已结清或部分未结清,则部分银行算二套,部分银行拒贷;家庭当前有2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且贷款记录均未结清,则拒贷。
③家庭当前在郑州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
拒贷。
三、公积金贷款
截至3月6日,郑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为3.1%。自2023年10月30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组合贷款时,按照“认房不认贷”原则认定家庭住房套数,住房套数按照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现有成套住房认定。
此外,2023年12月7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多子女家庭和四类人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性住房。多子女家庭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可执行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目前可申请12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金额按照贷款最高额度执行,目前可申请100万元。
目前,郑州市直公积金中心禁止受理家庭第三套住房和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其他情况下,如果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针对刚性住房需求,购买家庭在郑州的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的,首付不低于2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
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在郑州的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不低于20%,最高贷款金额为80万元。
②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要求首付不低于20%,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80万元。
③借款人夫妻双方均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单身且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此外,关于公积金申请门槛,4月10日新政策实施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审批标准由原来不得超过家庭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调整为不再结合家庭缴存账户余额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