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房产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此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余值或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分为按从价(房产余值)和从租(房产租金收入)两种计算缴纳。从价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从租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对从份计征的房产,如计税的房价为10万元,当地规定房产税按季缴纳,按1.2%税率计算,一年税额为1200元,每季缴纳300元。从租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按季缴纳时,只要将当期计税的租金收入乘以税率即为应纳税额。
房产税可以先从拥房百套以上的人开征,试运行两年;再从五十套以上开征两年,然后二十套两年,十套两年,五套两年,而后三套以上征税,三套以下免征税(含三套),十年后,房价平稳降至合理范围,房产泡沬未破软着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