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丨(2023年8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最新出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我们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的体例进行梳理,编写形成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供纳税人缴费人和各地财税人员参考使用。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按期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5.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享受方式】

2.办理渠道: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发生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或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1.申报流程:该事项属于申报享受增值税减免事项。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相应栏次,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11608,填写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四、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由于政策内容篇幅太长,本文仅展示了部分内容,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下载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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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中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相应停止执行。 http://www.changyuan.gov.cn/sitesources/cyxrmzf/page_pc/ztzl/yhyshjzl/zcxc/articled6b009dd43d94de681435a0168b32e6f.html
2.每日速递:山东:免征房产税等政策延续至2023年一季度预计将减免小山东:免征房产税等政策延续至2023年一季度预计将减免小微企业负担12.5亿元,房产税,山东省,小微企业http://m.gqsoso.com/xiangtan/xiangtan/20230208/646683.html
3.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100万以下改按5%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 【政策要点】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29010
4.2023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23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文件」(16)企业投资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投资给非营利性科研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等用于基础性研究的支出,按100%加计扣除。 (17)对小型小微企业实行减征“六税两费”减免政策:2024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小微、个体工商户按照税款的50%减征城建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https://agoodv.cn/news/26017.html
5.有新变化!2023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有新变化!2023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编者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小微企业持续向好发展,2023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华政税务特对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增值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进行了最新梳理。https://www.360doc.cn/article/7900818_1099644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