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碰到一个问题,企业将自有的厂房出租给某租户,并给对方开具了一年的房租发票,那么企业如何交纳房产税呢,是一次性要将一年的房产税一次缴纳,还是可以分期按季度缴纳呢
针对这个问题,目前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性交纳房产税
观点二:分期按季度缴纳
一、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上述政策很清晰的说明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那么是不是根据上述政策,企业就可以不用一次性缴纳房产税,而是按政策规定的,按年计算,分季缴纳了呢
二、各地执行标准和口径
上述问题乍一看很简单并不是什么问题,政策规定的很清楚,企业执行起来应该不会有困扰,但是我们再看下各地税务机关的具体执行标准:
(1)山东:
根据《鲁地税函【1999】282号》规定,出租房产,租金收入在租赁期间一次性收取的,应由房产出租人按照收取的租金金额全额计算,并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很明显,必须按收取的租金收入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2)湖南:
根据《湘地税函【2000】5号》规定,房屋产权单位将房屋使用权限期转让,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均属房屋出租行为,应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应征税款原则上应按租金收入金额一次性全额缴纳,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县(市、区)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分次缴纳。
这个执行政策有点松动,原则上应按租金收入一次性全额缴纳,企业申请,也可以分次缴纳。
(3)厦门:
在厦门市,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的房产税为按期缴纳,公司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应在正常租赁期间内分期均匀计算租金收入,并逐期进行纳税申报。
这个政策就很直接告诉纳税人,不用一次性缴纳,均匀分摊,按期缴纳。
(4)陕西
目前陕西省出台的最新房产税实施细则,陕政发〔2022〕15号文件中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小编观点:上述文件并未就一次性收取租金收入,如何缴纳房产税有明确的约定,是一次性收取呢,还是也可以按年计算,分季征收,在以上举例的其他各地执行政策中,不管税务机关如何收取,是一次性收取还是分期征收,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那企业必须按政策执行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