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索“个人房产税缴纳”;(2)“办事频道-服务大厅-按部门-市税务局-个人房产税缴纳”。
(二)税务专窗
纳税人到税务专窗缴税的,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
(三)有关银行
1.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二、问:当年度应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如何确定?
答:税款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一)凡在2023年之前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23年应缴纳税款为认定通知书中确定的年应纳税额。
(二)凡在2023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23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
三、问: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到银行和税务专窗缴税时,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问:没有居民身份证能不能办理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答:没有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有以下两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渠道:
(二)到税务专窗现场缴税,并带好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其他缴税渠道只受理持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办理缴税。
五、问:纳税人(应税住房产权人之一)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但需委托他人缴税的,应如何办理?
答:对受托人无法取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税务专窗办理缴税:
(一)委托书原件。
(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问:如何获取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
答:为践行“绿色税务”理念,创新“互联网+税务”模式,我局推出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服务功能,税款入库后纳税人可通过该功能查询、保存、打印个人住房房产税电子纳税清单。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2)两种移动端方式之一:①“随申办”APP(劳动就业/个税服务);②“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税务/税务大厅/办税)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获取。
注:在银行缴税的,可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进行上述操作。
七、问:如何取得完税凭证?
(二)纳税人在税务专窗缴税的,当场获取完税凭证。
八、问:纳税人不在上海,如何缴纳房产税?
九、问:缴税时发现纳税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缴税时发现系统显示的纳税信息有误,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更正手续。其他征收点不受理信息更正业务。
十、问:如何查询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应税和缴税信息?
答:纳税人需要了解自己的应税和缴税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三)使用“随申办”APP,打开“生活服务/房产税查询”进行查询。
(四)使用“支付宝”APP,打开“市民中心/税务/房产税查询”进行查询。
(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缴税信息,可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
十一、问: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后,纳税事项发生变化如何办理变更认定?
答:纳税人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如发生家庭原有住房减少、家庭人员增减等情况),涉及应税住房房产税纳税事项调整的,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认定手续,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其他征收点不受理变更认定业务。
十二、问:逾期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渠道及如何加收滞纳金?
答:凡是逾期纳税的,可按照本提示“解答一”有关上海电子税务局缴税流程进行网上缴纳;或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三、问:经税务机关催报催缴仍拒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务机关将会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