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提的房地产税,其实是保有阶段的“房产税”,属于房地产税的一个小分支,同时也是影响力最广泛的一个税种。
房产税也不是新物种。198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针对厂房和经营性用房征税,至今已征收35年了,而居民住宅是免征的。
现在我们广泛讨论的房地产税,本质上是对存量住宅征收的“房产税”。最近官方文件中提到的“房地产税”,大家默认成住宅“房产税”。
住宅“房产税”开征,基本上对每个中国人都有影响。这里要看清房地产税的本质——税收就是从老百姓口袋里拿钱。
房产税的作用在于调节收入分配,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房地产税直接作用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筹集财政收入。
房地产税第一大作用就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个税是个人收入再分配,房产税更像财产税,调配因房价上涨造成的贫富差距。因此,没有房或者房少的人,不收或少收税,房产多的人则要承担相应的税务成本。
中国近20年房价不断上涨,无形中扩大了有房者和无房者之间的资产差距。“全民炒房、做实业不如炒房”言论流行,足见房价上涨带来的资产升值诱惑,以至于“房住不炒”强令之下,深圳炒房团仍“顶风作案”。
所以,房地产税第二大作用是抑制炒房。在持有环节征税,势必提高多套房的炒房成本,下降炒房者潜在收益。若房价横盘或下跌,那么炒房者将血本无归。
但是,房地产税对抑制炒房的威力,远不及稳定不涨的房价来的有效,可以作为落实“房住不炒”的辅助手段。只要有可观的升值套利空间存在,房地产市场就消灭不了炒房者。
过去是房地产增量时代,中国城市化建设刚刚起步,政府通过卖地可以获得城市建机场、地铁、高速等公共设施的钱,但土地总是有限的,这种财政方式难以为继。
北上广等大城市公司云集,各类税收颇丰,土地财政依赖少。然而,部分三四线城市还在走土地财政的老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