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和当前账号都已开通会员,无法绑定,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400-999-4928
恭喜您获得
比地招标网“天“体验会员
工程价款要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一、房产税原值如何计算?
1.房产税原值是房产税从价计征中的一个指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简单来说即房产建造之初所花的总金额。
2.房产税原值就是房产的账面原值,有的包含土地价值,有的土地单独列账,缴纳房产税时就是以房产的账面价值加未计入房产价值的土地价款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包含土地)*70%*1.2%。
3.房产税的计征方式有以下四种:居民自用的住宅类房产免征房产税;出租(用于经营)房产按年租金12%计征房产税;其他情况均按房产原值缴纳1.2%房产税;特例,免费租借,视同第2条,按市场均价核定征收。
4.土地评估也应按照会计规定处理,若按会计规定已将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应纳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计税原值有什么用?
1.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以历史成本为准。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已对地价进行摊销的,在确定房产税计税原值时,已按规定分期摊销价值不得扣减地价。
3.有的省市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是以租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应并入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
4.如果纳税人的房屋既有出租又有自用,应划分出租与自用房屋建筑面积,并根据自用房屋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二维码已失效
点击刷新
支持JPG、JPEG、PNG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5M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比地招标网的支持与鼓励。您的反馈意见我们已收到,我们将会仔细阅读,并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