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网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客户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要求,就客户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客户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8、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9、帮助企业客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0、协助企业客户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顾问”是对一个单位内部法务人员的职位的称呼。这个时候,法律顾问经常又被称为“法务”。

【发布单位】司法部

【发布文号】司法部令第20号

【发布日期】1992-06-15

【生效日期】1992-06-15

【失效日期】-----------

(1992年6月15日司法部令第20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企业依法治厂,按照《企业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企业委托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第三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受企业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办理企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八)协助企业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北京法律顾问

(九)对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十)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由企业与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下同)签订聘应合同、协议。

第五条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并尽可能满足企业对律师的指名要求。

必要时可以指派二名以上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组),法律顾问团(组)可以设首席法律顾问。

未经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律师助理人员不得独立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但可以协助律师做法律顾问工作。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签订的聘应合同、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双方法定名称、指派律师姓名;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

(五)法律顾问费数额、支付方法;

(六)合同、协议中止、变更和解除;

(七)合同、协议有效期限;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聘应合同、协议必须加盖聘应双方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所与企业签订以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聘应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受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为企业提供协议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应的,重新签订协议。

(二)专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可以与企业签订办理某一法律事项的聘应协议,该法律事项办结,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对外可称为律师,也可称为企业的法律顾问。

第八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聘应合同、协议、应载明律师享有如下权利:

(一)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

(三)列席企业领导人召集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四)获得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第九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费用。

第十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及时承办顾问单位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顾问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纠正。

第十三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聘请单位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第十四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律师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第十五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第十六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建立律师事务所与聘请单位定期联系、律师与聘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定期会见等制度。

第十七条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受聘律师事务所应当与聘请单位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以保证工作的质量。

第十九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对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成绩突出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不称职的应责成律师事务所予以调整;严重不称职,给聘请单位造成损失,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所指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以及外商派驻机构。

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聘请主体不同可以分为:

企业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私人法律顾问。

按照法律顾问服务期限的不同可以分为:

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

按照法律顾问服务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

催收顾问,风控顾问,法律体系建设顾问等

1、合同的主体双方是聘请单位和律师事务所

2、顾问律师的人员安排要合理,避免造成某些律师事务过多引起“顾而不问”的现象

3、双方要恰当选择律师的应聘方式

律师事务所指派应聘律师在实践中主要有

(1)联合应聘制(即数个律师所分别指派各自律师共同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2)指名聘任制(律师先与聘方取得联系,然后由聘方到律师所指名选聘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3)共同服务制(应聘律师与聘方法务人员共同为聘方提供法律服务)

(4)特别代理制(聘用同一律师所数名律师,并由其中一名律师担任首席律师,负责组织直辖市其他律师为聘方服务)

双方要结合自己实际,选择最佳应聘方式。

1、防患未来的法律风险;

2、处理已经存在的问题;

4、节约费用(预防损害发生的角度)。

5、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参谋。

6、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1]

7、企业目标管理的支持者。

8、商务合同的实践者。

9、企业自律制度的维护者。

10、企业内部纠纷的仲裁者。

11、业绩和风险的协调者。

12、企业合法权益的捍卫者。

商务律师一词来自英语businesslawyer,是指专业从事企业及商务法律服务的律师。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一个分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事务变得日益纷繁复杂,社会的分工也越来越明细,原有的包罗万象的民事法律已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万金油式的律师更是难以胜任日益专业化的法律事务。越来越多独立的商事法律被制定了出来,与之相适应的专业从事商事法律事务的商务律师也应运而生。

商法一般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劳动合同、保险法、金融与证券法、金融法、海商及对外贸易法等。商务律师群体中既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也有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顾问的律师和为特定企业所雇佣的公司律师。与普通的民事律师不同的是,商务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合同、劳动关系以及与商业有关的法律事务。商务律师是继民事律师、刑事律师之后的又一个律师分支。

商务律师的称谓在我国尚未为受众所广泛熟悉,甚至有人认为我国的律师群体不分民事律师或者商务律师。然而事实是,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国际化,更为专业商务律师在我国不仅存在,而且在政治经济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个好的商务律师除了必须具备应对政治、经济及商务活动所需的丰富知识和准确的判断力外,还应具有国际眼光,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利益。不少商务律师有过从政或者从商的经历,部分商务律师具有国际交往的经验,这使得他们对经济事务中的风险和机会具有敏锐的嗅觉。优秀的商务律师是企业及商务人士的好参谋,好助手,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中流砥柱。

一、注册资金10-50万元年营业额300万元以下,每年10000-15000元(交费方式灵活,可分期支付)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规避并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合同管理制度;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等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7、信用调查,对公司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二、注册资金50-100万元,年营业额800万元以下,每年20000元—30000元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合同管理制度;

9、定期上门服务。

三、注册资金100万—500万元年营业额800万—3000万元,每年30000元—50000元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招标投标等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或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20万元以内、开庭四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7、信用调查,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9、每周定期上门服务1次。

四、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年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每年40000元—70000元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和帮助;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踪客户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及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50万元以内、开庭在六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7、信用调查,对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真实身份、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9、每周定期上门服务至少1次;

10、提供信用帐户服务,进行资金监管;

11、完善或建立客户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机制;

12、重大法律事务律师团队服务;

五、集团公司每年80000元以上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所有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和帮助;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踪客户的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或法律咨询服务,免费代理总计标的在100万元以内、开庭在十六次以内的诉讼、仲裁案件;

7、信用调查,对公司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真实身份、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9、每周定期上门服务至少2次;

12、重大事务团队服务。

六、个人法律顾问每年800元—6000元(视个人事务多少和社会职务决定)

1、全年免费法律咨询;

2、免费代书(起诉状或答辩状)一次;

3、诉讼案件收费按正常收费的70%收取

七、备注

注1、代理上述免费案件以外的诉讼、仲裁等案件另行收费,可适当优惠(优惠30%)并优先办理;

注2、客户有特殊服务要求的,另行协商收费。

注3、具体服务范围和收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文不构成要约。

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的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二)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执业律师受聘担任的企业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律师,可以接受企业的聘请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律师受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统一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指派受聘律师担任聘请企业的法律顾问。一般合同期为一年,期满可以续签。

丰台婚姻家庭律师服务中心委员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房产委员会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

专长领域: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刑事自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丰台律师北京律师,北京房地产专家律师,北京知名律师,海淀律师,丰台律师,崇文律师,宣武律师,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北京市宣武区律师,北京市崇文区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建筑律师,北京建筑房产律师,北京丰台律师,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北京市宣武区律师,北京市崇文区律师,北京市大兴区律师,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北京西城律师,北京东城律师,北京崇文律师,北京宣武律师,北京市昌平区律师,北京市顺义区律师

1、为了给公众提供北京北京律师法律咨询的便利,公众可以即时咨询北京丰台律师,北京北京律师即时回答,并且公众即时咨询时,也可以不用注册,因此为公众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公众法律咨询的问题,只有公众自己和北京律师本人知道。为了能够快速得到法律问题的答案,请公众仔细阅读以下几条。

5、选择北京律师咨询时,要看看北京房地产律师的简介、专业特长,是否限制咨询者地区,是否免费,大概什么时候在线,所在地区等。避免发起无谓的咨询。

6、即时法律咨询北京律师时,如果没有别的特殊原因,最好选择您本人所在地的北京律师进行咨询,一来可以提供更好的后续的服务,二来每个地区有地方法规,当地北京律师或许可以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8、当您的法律问题得到解答后,学会感谢帮助您的北京律师。

9、请别发无谓的咨询,请珍惜北京丰台律师为大家提供的服务,无谓的咨询,北京律师随时都可以阻止您再咨询,系统也可能将您列入黑名单。我们的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是优秀的律师组成,而且北京房产律师团队也是我们专业团队之一,北京房产建筑律师,北京建筑房产律师是房产律师团队的一个具体领域,我们是北京丰台律师,或者是北京市丰台区律师,我们也向其它区提供服务,如:北京市海淀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宣武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崇文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大兴区律师服务,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服务,北京市西城区律师服务,北京市东城区律师服务,北京西城律师服务,北京东城律师服务,北京崇文律师服务,北京宣武律师服务,北京市昌平区律师服务,北京市顺义区律师服务,北京市房山区律师服务等,都是我们律师团队服务的范围,我们也提供其它民事律师服务,所以我们也是北京婚姻律师,北京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合同律师,北京朝阳律师,北京朝阳区律师,北京法律咨询,北京交通律师,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希望我们能为社会作出贡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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