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89号文“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规定的质疑会计审计第一门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有关规定,经过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一、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部分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本公告自2015年12月3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本人的理解:

政策梳理

三、各级地方税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

(五)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应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到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通知》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成交价格”是指住房持有人对外销售房屋的成交价格。

关于个人住房转让环节的税收政策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

五、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税收政策。

6.海南地税

后续文件的梳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财税[2008]174号)

一、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财税[2009]157号)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财税[2011]12号)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THE END
1.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货物和劳务税司,住房城乡建设http://dalian.creb.com.cn/cj/207308.jhtml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http://www.fdctax.com/cms/tdzzs/6033.htm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条例》第八条中“普通标准住宅”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三条中“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http://www.jscj.com/tax/63/920.php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19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 契税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21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taxtai.com/h5/law/morerelated/id/10213/tid/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