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间无偿使用房屋和固定资产简易计税问题

总分间无偿使用房屋和固定资产简易计税问题

一、异地分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无偿使用所有权属于总公司的房屋,房产税如何缴纳?增值税是否作视同销售?

1、房产税的纳税人。1)拥有或出租的:产权所有人(出租人);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4)无租使用的代缴人:无租使用的应税单位和个人;5)融资租赁的,承租人;6)免租的:产权所有人;7)承租租后转租的: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征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财税[2009]128号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2、总公司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异地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级机构,不是独立法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是总公司。

3、不得适用:不适用无租使用,因是内部单位,而不是其他单位和个人;不适用免租,单位内部不同部门、总分之间不是合同签订的主体。

4、分公司无偿使用总公司不动产,不适用营改增的视同销售。

1)不符合有偿提供服务的性质。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视同销售服务的对象,是指其他单位或个人。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视同销售货物的对象,包括机构间移送。但是,接受机构非销售用途的,移送机构也不作视同销售。

二、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进的固定资产,其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时出售该固定资产,能否简易计税?

1、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同时不得开具专票。

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一份具有深刻意义的放弃减征的文件!

1)货物销售历来只有放弃免税的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财税[2007]12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2)营改增政策明确了可以放弃免税、减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3)放弃减征:特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行为。

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0号的横空出世,反而更能说明,除90号的特定情形外、除营改增政策外,原增值税政策根本没有放弃减征之说!

4、延伸:营改增纳税人出租有形动产、不动产

1)营改增纳税人出租有形动产。

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款,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营改增试点之日:2012年1月1日起的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北京市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2012年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2012年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2012年12月1日);2013年8月1日起的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2014年1月1日起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2014年6月1日起的电信业营改增;2016年5月1日起的全面营改增。

之前合同尚未执行完毕的:营改增后为了原合同继续履行,新购置的有形动产,也可以简易计税。取得专票的进项税额,勾选确认,待转为一般计税项目使用时,再按净值转回可抵扣进项税额。

2)营改增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推荐阅读

房企简易计税老项目用于出租的增值税问题

房企简易计税老项目用于出租的增值税问题《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

4,721

建筑业使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及分包款差额扣除…

1,140

【探讨】销售旧固定资产:并非都能简易计税

近日,笔者在为某服装生产企业提供税务服务时发现,该企业在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错误地适用了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这种情形在实务中并不少见,容易给企业带来税务…

THE END
1.实务部分笔记(计学撮要2018)书评模具研发过程专用性加强,经济利益的成果也是在整车厂,不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模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模具研发出来销售给整车厂;一种模具研发出来自己留着生产。前者直接确认收入成本;后者研发环节直接费用化,之后批量生产的模具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和客户签订合同期限和模具使用期限孰短期间内进行摊销。1-1-3 房屋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978721/
2.房产税纳税筹划,关于房产纳税你知道多少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对于自用房产应纳房产税的筹划应当紧密围绕房产原值的会计核算进行,只要在会计核算中尽量把未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的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室外游泳池、地窖、池、窑、罐等建筑单独记账,就可把那些本不用缴纳的房产税节省下来。https://m.loupan.com/html/news_app/395/202007/4392391.html
3.房产税征收方案(精选11篇)税收专项清查工作以整顿和规范我县经营用房地产、房屋租赁税收秩序为目标,在税源普查的基础上,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通过信息比对、重点清理、实地查看等手段,进一步摸清税源底数,建立房产税电子档案,完善税源数据库,加强税源监控及动态管理,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制定强化征管和堵塞漏洞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6d0gq90.html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是否纳入房产税征收标准?法律分析: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纳入房产税计税依据,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https://wap.findlaw.cn/wenda/q_35977073.html
5.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80.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成本的扣除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能否准确区分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自持房产期间 81.是否准确划分自用房地产、存货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82.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间的租赁收入是否确认收入,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了增值税、附加税及房产税; http://www.028daye.com/weixin/index.php?mod=mobile&id=746&name=shopwap&do=mypage
6.欧洲金靴: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地产税之问:刀刃向内,向历史开刀特别是刚才提到的重庆,2011年实行的个人住宅房产税试点计划,就纳入在轰轰烈烈的“重庆模式”当中,应对的就是社会阶级鸿沟之现实。 十年前的重庆,在当时重庆市委班子的关心下,规定应税的高档住房特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且还要求每年1月1日根据上http://www.wyzxwk.com/Article/shiping/2023/04/473749.html
7::我国物业税立法问题研究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并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此期间,国家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新的合并和调整。2000年起,国家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二)物业税的提出 目前我国针对土地和房屋的税种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http://iolaw.cssn.cn/zxzp/200902/t20090217_4601757.shtml
8.征收物业税分析9篇(全文)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体系, 主要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从结构上看, 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之间均存在重复课税, 同时, 部分税种的课税范围、税率及其配合等也存在一定问题。从数https://www.99xueshu.com/w/ikeyyt4k3uq2.html
9.税收分析调研报告(通用14篇)从上表可以看出,该公司07年增值税税负应为2.84%,属于正常范围内。 (二)费用方面:管理费用中列支了固定资产8.05万元,出国考察费2.41万元,需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合计0.33万元,营业外支出其中罚款0.81万元,与收入无关的支出6.87万元,共计调增收入18.47万元。 https://www.ruiwen.com/fenxibaogao/6790881.html
10.审计需关注的11类典型问题(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参考)审计处商品房出租,广开财路收取房租收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但部分单位在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未提出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也未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房屋出租协议签订较草率,合同条文不符合规范要求,而且一般都没有经过公证;房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有的形成了“小金库”,违反了财经https://sjc.neau.edu.cn/info/1032/1527.htm
11.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个(建筑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指引2、(1)对于自己经营用的房产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20%)×1.2%;(2)用于出租的房产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3、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会计核算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房屋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辅助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https://www.niuacc.com/zxsscl/475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