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2015年8月31日前,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在本学区,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二、中心小学学区范围(2021年)
远洋自然、沿海鉴筑、远洋荣域、宏都熙景、华润凯旋门、红星国际广场、北府茗苑、远洋广场、亿合城、金地微时代小区。
三、报名地点
中心小学西大门入口处(防疫工作需要,避免和学生上、下学交叉,报名一定不要到东门)
第一批次
2.登记对象:户籍在本学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一致的适龄儿童。(本地户口有房)
第二批次
2.登记对象:非本学区户籍,房产证符合本学区要求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外地户口有房)
第三批次
2.登记对象:市内五区户籍,父母无房或公寓房的适龄儿童。(本地户口无房)
第四批次
2.登记对象:非市内五区户籍,公寓房或租房居住在本学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儿童。(外地户口无房)
五、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序排列,备齐带到现场)
第一、二批次所需材料:
1.学生父母有房,须持父母房产证
(1)若因贷款购买住房已经交房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贷款合同)、完税凭证等材料。
(2)涉农街道的地产房、动迁房:需要动迁手续、回迁证、街道或村出具的证明。
(3)军产房需要有购房合同、发票和房证等。
(4)既有独立产权又有共有产权或公寓房的以独立产权房作为入学依据。
(5)有多套房产者,以实际入住的住房权属地址所在学区入学。
2.学生户口簿、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的,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和父母结婚证明及复印件。
3.父母有婚变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预防接种证。
第三批次所需材料:
1.按第一批次2、3、4项所需证件完全相同。
2.居住证明。市内五区户籍学生父母无房的需提供学生家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学生父母双方在“E大连”或“辽事通”APP进行不动产查询结果截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学生家长将租赁信息提供给学校,由学校进行查询。)
3.以老人房产报名入学须提供老人的房产证、《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办理方法同上)以及证明亲属关系的证件,以及复印件。
第四批次所需材料:
2.居住证明。非本市(市内五区及大连市其他县区除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时需要提供父母有效的学区范围内的《辽宁省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要求
1.房产证:地址页、房主页、共有人页。
2.无房产证:购房合同(地址页、房主页、签字页),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
3.户口簿: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要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和父母结婚证明)。
4.其他材料:父母有婚变的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5.预防接种证。
以上复印件请根据批次对应复印。
六、报名须知
1.每位适龄儿童仅需一位监护人预约登记,到现场进行报名(儿童不用到现场)。
2021年学生信息采集表(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手写签名)
2021年诚信入学承诺书(打印后,手写签名)
七、防疫要求
1.请到现场报名的监护人提前更新个人“健康码”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学校将核实出行情况及监测入校人员体温。
八、温馨提示
1.学校将会对所有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存档备案。家长须在《入学承诺书》签字。符合条件、证件属实,方能安排学位。学校实行学籍核查制度,定期对在校生进行学区核查和入户抽查,如查实学区内住房已转卖,将按照现有住房情况进行转学或调配。
2.自2021年招生之日起,将对入学登记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房产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3.按照法律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家长必须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如果报名时孩子患有重大疾病或特异体质,请监护人如实告知学校)。因身体状况不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延缓入学的,请向学校提交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有关材料,填写《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批。请在2021年7月19日上午9点带齐入学材料到校,填写《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4.学区内第三、第四批次适龄儿童,由中心小学负责报名登记后,交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5.经审查合格的适龄儿童,将于7月20日通知家长,并于7月20日当天下午1:00—4:00,在报名地点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