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宁波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2022-04-26

一、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减免受损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金额不得超过纳税人扣除保险赔款、责任人赔偿、财政拨款等补偿后的净损失金额。

(二)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造成停产停业后,房产、土地停用的,可申请免征房产、土地停用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可申请免征破产程序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公共交通企业、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当年发生亏损的,可申请免征用于公共交通服务、污水垃圾处理的房产、土地对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当年发生亏损的,可申请免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产、土地对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的情形。

二、下列情形不得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

(一)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得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的情形。

三、纳税人享受困难减免税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见附件1)。

(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报告(见附件2)。

(三)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材料复印件。

(四)困难理由说明材料,包括:

1.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应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受灾损失报告,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灾损失说明,或保险公司理赔凭证资料;

2.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造成停产停业后,房产、土地停用的纳税人,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凭证资料;

四、办理流程及期限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由各区(县、市)税务局和市局第三税务分局按年核准。纳税人符合规定情形的,原则上应于税款所属年度终了后的次年5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纳税人对减免税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申请享受减免税后情形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6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22-04-26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的情形

(二)不得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的情形

(三)申请享受减免税的办理资料

《公告》第三条明确了纳税人申请困难减免税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困难减免税申请报告、不动产权属资料证明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材料复印件以及困难理由说明材料。

(四)困难减免税办理流程及期限

《公告》第四条明确了纳税人申请办理困难减免税的办理流程及期限,并明确了信息报告有关要求。

THE END
1.2022房产税减半征收政策政策解读一、房产税减免最新政策2022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二、房产税的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https://www.110ask.com/zhengce/16502030436005809409.html
2.2022年减税降费政策清单11.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相关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2. 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印花税 13. 国家储备商品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4. 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2019年以来现行有效政策(31项) 1. 降低增值税税率 2.将不动产分两年抵扣https://www.hd.gov.cn/hdzfxxgk/gszbm/auto23729/202208/t20220824_1600536.html
3.2022年房产契税三套房政策有何调整?3. 第三套房的限制主要看不同地区的购房政策。 4. 除契税外还有房产税,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至5%的房产税,没有减除额;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没有减除额;仅有一套住宅的家庭免征房产税。 二、房屋契税具体征收方式 1. 首套房契税税率:面积≤90平方米时为1%,面积>90平方米时税率减半,https://www.jiwu.com/baike/45850.html
4.税务总局Zui新发布:2022年施行的减税降费措施(全部政策文件/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一)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https://wuhan.11467.com/info/157410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