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半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如何会计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政策学习

问:“六税两费”包括哪些税费

答:“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如何规定的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

问: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答:按照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不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申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

问: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问:新设立企业如何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答: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举个例子来说,A公司2023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A公司按规定于2024年4月10日申报2024年3月的资源税和2024年1-3月的房产税时,如果尚未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就可采用4月的上月末,即2024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条件,来判断能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本例中,因为A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所以可以享受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举个例子来说,B公司2023年6月成立,2024年5月首次办理2024年度汇算清缴,结果显示为小型微利企业。按照某省房产税征期规定,B公司应当于2024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4年全年税款,B公司在2024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4年全年税款时,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举个例子来说,C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申报3月的资源税和2024年1-6月的房产税时,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减免优惠,4月20日首次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结果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后,C公司不需要对2024年4月10日申报缴纳的3月资源税和2024年1-6月房产税进行更正。

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企业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如何适用减免政策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已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否叠加享受此项优惠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

【例】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原优惠政策是减按4%税率征收,如果某省确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征比例为50%,政策叠加享受后,可在减按4%税率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征一半,即实际按2%的税率征收。

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问:如何办理减免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问: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怎么办

答: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问: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有多长

答:此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问:“六税两费”减半如何会计处理

现有两种免税方式。一是直接减半征收房产税,二是已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年底税局通知全年可减免。在这两种情况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THE END
1.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是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负,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政策内容 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552973964875645587.html
2.一批新规将实施,哪些与你有关?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ODM3NzU2NQ==&mid=2651988197&idx=4&sn=dbe48046cd91f468aae7f690089c1791&chksm=8172a905e714a0cba7f7fa70475bf5372536e8a3bce80829756f8e65fac6d12e02ae5e8b523e&scene=27
3.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个(建筑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指引)(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部分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2.增值税计税办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https://www.niuacc.com/zxsscl/475795.html
4.涉农税收优惠政策6篇(全文)6、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底。 7、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8utc8sb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