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点精练题: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判断题(判断题每题0.5分。请根据判断结果,用“√”表示正确,用“×”表示错误。不答不得分,判断错误扣0.5分,本题总分最多扣至零分。)

1.对于出租的房产,房产税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产税-税率。出租房产,按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征。参见教材P234。

2.学校的校办工厂不应征收房产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产税-减税、免税。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的房产免征房产征,但学校兴办的校办企业、商店、招待所等房产应征收房产税。参见教材P235。

3.居民因房屋征收重新购置的住房,购房成交价与征收补偿款等额部分免征契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契税-其他有关具体规定。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参见教材P247。

4.偶然所得,因为不是固定收入,所以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个人所得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参见教材P255。

5.税收中的加成是对所有纳税人加征,附加则只对特定纳税人加征。()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通常把按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税款称为正税,把正税以外征收的附加称为副税。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对特定的纳税人实行加成征税,加一成等于加正税的10%,加二成等于加正税的20%,依此类推。加成与附加不同,加成只对特定的纳税人加征,附加对所有纳税人加征。加成一般是在收益课税中采用,以便有效地调节某些纳税人的收入,附加则不一定。参见教材P232。

6.因地震住房灭失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契税-减税、免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减征、免征契税:(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减征或者免征;(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参见教材P247。

7.2016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3月1日起,房屋租赁市场税收按以下规定执行。(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税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3)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的收入,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参见教材P261。

8.欠税、漏税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偷税和抗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漏税和欠税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见教材P233。

9.纳税人即负税人,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纳税人和负税人不同。纳税人是直接向国家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参见教材P231。

10.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参见教材P241。

11.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按4%征收房产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参见教材P262。

12.附加和加成都是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附加和加成都是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参见教材P232。

13.个人自住的别墅免征房产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产税-减税、免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参见教材P235。

14.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见教材P237。

15.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了与转让有关的房地产税金。()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其中就包括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参见教材P242。

16.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划转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契税-其他有关具体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参见教材P248。

17.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见教材P254。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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