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八条措施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

1月24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共8条,包括实施购房补贴、支持买新卖旧改善购房、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促进非住宅销售利用、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提升商品住宅品质、优化地块容积率计算标准等。

在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中心城区新购的第二套住房享受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多子女家庭提供家庭户口证明、房屋查询结果等资料,向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所属辖区分中心申请出具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再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促进非住宅销售利用方面,支持商业商务用房市场良性循环。优化商办用地供应时序和布局,降低商业商务用房比例。暂停市、区(县)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建办公用房,鼓励通过租购闲置商业商务用房作为办公、公共服务及产业使用。

在支持提升商品住宅品质方面,进一步优化高品质住宅的绿色建筑、施工工艺等指标;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按程序修改项目未开发部分的规划指标或设计方案,提高项目品质和建筑风貌。鼓励建设立体绿化住宅和前后通透的高品质板式住宅等改善型、生态型住宅产品。

在优化地块容积率计算标准方面,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及社区养老、医疗、文化等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地块容积率计算。(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廖雪梅)

重庆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应缴税额七折家庭免税面积调整为180平方米

1月24日,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决定》提出,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

为深化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改革,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在去年9月政策调整基础上,我市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作了进一步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起至《决定》施行前,按照上述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根据《决定》,今年1月1日起,将我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将试点(2011年)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其中: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增加“市政府认为需要减税或者免税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条款。(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廖雪梅)

老百姓买房更实惠、换房更便捷

中心城区推出“换新购”服务

政策原文:开展“换新购”服务,组织房地产企业提供商品住房“放心买”、中介机构提供二手住房“优先卖”交易服务,支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

政策解读:在“换新购”服务模式中,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

案例:市民王某准备新购一套住房,但需要先卖掉现有一套住房。王某与房地产企业签订“放心买”认购协议,先支付了定金,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

在约定周期内,王某现有住房没有售出,那么房地产企业应退还王某定金。

延续实施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1:市民王先生在2023年10月1日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又于2024年1月10日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新购买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假定王先生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则王先生可申请全额退还出售150万元房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2:若李先生在2023年10月20日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又于2024年1月15日在同一城市以100万元的价格新购买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假定李先生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则李先生可申请退税金额为:(100万元/150万元)×出售150万元房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纳税人身份证件、《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新购住房证明资料[新购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复印件;新购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复印件]。(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廖雪梅)

3个案例看懂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

案例1:市民王某持有2018年在两江新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交易价32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王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200-180)×(3200000÷200)×70%×0.5%=1120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200-100)×(3200000÷200)×0.5%=8000元

案例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赵某持有2022年在南岸区购买的应税普通住房,当年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易价108万元;该房是赵某在重庆持有的第二套普通住房(2023年10月起,赵某在重庆持有的首套普通住房不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前后赵某应缴纳第二套普通住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90-0)×(1080000÷90)×70%×0.5%=3780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90-0)×(1080000÷90)×0.5%=5400元

案例3:市民刘某持有2017年在渝中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交易价24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刘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0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160-100)×(2400000÷160)×0.5%=4500元

THE END
1.12366热点问答有关房产税的热点问答来啦~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留存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称、座落地点、产权证编号、房产原值、用途、房屋大修的原因、大修合同及大修的起止时间等信息和资料,以备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4NDI4MTY0MA==&mid=2247517469&idx=3&sn=f927022bce59fdadad3facf3453ed598&chksm=ea18d8a0e5cae181160b26eacfad01369363ee9bb65d36e8ae5c74405ee3e621a0d31cbb2d5b&scene=27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3.会计视野法规库: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下停车场[位]等房产税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规范执行标准,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中地下停车场(位)房产税征收问题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不低于20年)出租的地下停车场(位),视同不动产销售,不征收房产税;对停车场(位)的实际使用人征收或免征房产税,凡实际使用人为应税单位的,车位https://law.esnai.com/mview/120438
4.房产税务新规:2024年房产税具体征收办法.doc1.1.1本合同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拥有房产的个人和单位。 1.1.2本合同不适用于临时居住的房产和非居住房产。 1.1.3本合同所述房产税的征收、缴纳、减免等政策,均按照我国房产税务新规执行。 1.2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1.2.1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包括:所有拥有房产的个人和单位。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0921/8034142076006127.shtm
5.房产税征收方式及相关政策解析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每年都有,但具体情况因地区而异。纳税人可以选择去税务部门直接缴纳,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缴纳,还可以使用相关软件进行缴纳。 我国法律规定的房产税一律按照20%的税率进行征收,征收标准分为从价计征和从https://www.jiwu.com/baike/113715.html
6.2022年上海最新买房政策!限购+贷款+交易流程+赠与+继承+新房积分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 1、非上海居民新购住房; 2、上海居民新购且属于二套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1 套房200平要征收房产税吗? 根据房产税征收政策,是对本地居民家庭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住房才征收房产税的,套住房并不征收房产税,和面积无关。 https://sh.news.fang.com/open/42952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