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建议明年“两会”前开展试点
房产税试点预期升温
连日来,有关房产税改革的消息牵动着市场各方的神经。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2月5日称,配合目前的房地产调控,可推出不动产保有环节的财产税制度框架,进行房产税试点,但试点不应涉及社会上大多数群体,应只涉及高端的再分配优化调节。
12月6日有消息称,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将于明年初推出,且重庆方案针对别墅等高档房征收,上海方案针对普通住房征收。
中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十二五”期间推进房产税改革,近期就应抓紧进行试点。因为只有试点出来后,才能知道房产税改革会产生怎样的效果。明年3月之前出台房产税是合适的,因为明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而且两会召开是意见集中反映的最好时机,如果房产税在此之前开始试点,代表委员们在两会上就可以集中讨论。
可能推高租金
但在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看来,房产税推出不仅不会使房价降低,反而会推高房价。
对此,聂梅生表示,被推升的应该是租金,而不是房价。她认为,房产税是对持有型物业征收的,一旦房产税改革铺开,而其他一些法律法规没有跟上的话,业主会把增加的税负转嫁给租户。新房的房价是不计入CPI指数的,而租金是计入的。如果租金大幅上涨的话,短期内CPI指数就会冲高。但从另外一个方面讲,房产税的改革势必使得现在不太合理的房屋租售比发生一个调整,即租金提高,房价降低。这是房产税改革带来的必然结果。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公租房的建设要跟上。
能否当作高房价“退烧药”
聂梅生强调,房产税改革不能被仅仅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一剂“退烧药”,而必须是一个长远的制度建设。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指出,按照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政策设计,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必须具备三大功能:一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二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替代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三是规范土地税费金制度,完善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机制。从中央政府的角度考虑,前两项功能的意义更为重大。
巴曙松还认为,从国际经验看,在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国家,房产税一般是地方政府的支柱性税种。对于土地制度是公有制的国家,开征房产税是对使用权的取得、保有所征收的一种占有税,与土地产权制度并不矛盾,但房产税税负通常比土地私有制国家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