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的概念(精选5篇)

界定纳税评估的内涵是研究纳税评估的起点。笔者认为,正确地界定纳税评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纳税评估一般在税务机关工作场所进行。纳税评估的主体是主管税务机关,由评估专业人员具体实施。客体是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实施纳税评估时,一般仅限于税务机关内部,不对客体进行实地稽查。

(三)纳税评估侧重的是事后评估。纳税评估的工作环节一般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期缴纳税款及办理有关纳税事项之后。

(四)纳税评估的工作内容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价,并可对一般涉税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五)纳税评估必须借助于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评估客体的各项涉税指标等进行比较和分析,以揭示其异常波动程度,作为评定纳税人申报税款是否真实、准确的参照。

(六)纳税评估注重评估客体的陈述申辩。在实施评估过程中,由于纳税评估的全面性与信息资料的局限性之间存在差异,评估主体可以通过约谈、提供纳税资料的方式,要求评估客体陈述举证,降低评估误差,进而提高评估的准确性。

(七)纳税评估的结果一般是以《纳税状况评估意见书》的形式,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客观反映。

二、纳税评估的特点

(一)客观性

(二)逻辑性

纳税评估是一个分析判断的过程。纳税评估的基点是,纳税人的经营行为与应税行为存在客观的内在联系。

其次,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账务记录与应纳税额核算应该具有内在联系。纳税评估可充分运用《税收征管法》赋予的法定权力,责成纳税人提供各类财务报表及与纳税有关的资料,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进行评估、确认。

(三)系统性

纳税评估具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以及操作方法,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系统性工作。纳税评估作为一种监控手段,贯穿税收征管的始终。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都包含在纳税评估的范畴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征管过程就是税收征收管理每一个环节的评估过程。

(四)目的性

纳税评估的目的是加强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围绕税源监控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对纳税人纳税申报及有关纳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通过制定计划、确定对象、审核评估、约谈举证、确定稽查对象、结果反馈等工作环节,全面掌握税源及其变动情况,保证税款征收与税务稽查的有效衔接,对纳税行为尤其是申报质量进行动态、即时的分析、监控,并为实施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奠定基础。

三、纳税评估的作用

(一)纳税评估是连接税款征收与税务稽查的有效载体

退税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必要将退税评估融入到“一户式”纳税评估体系之中,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体系。科学完善的“一户式”纳税评估,其核心是将征管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等数据系统进行整合,将分散在各个不同系统、不同业务模块中的查询功能按照“一户式”的要求进行整理、筛选、归并,实现对纳税人信息“一户式”查询、管理和存储。评估人员通过对这部分数据的分析,对纳税人税收发展的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对纳税遵从状况给予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评估和判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全过程进行实时、有效、科学、严密的控管。完善后的“一户式”纳税评估在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严防出口骗税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征、退税纳税评估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税务部门推行在专业评估、分析、监控、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对出口货物的征退税一体化综合管理工作。为更加符合增值税链条管理的要求,也为实现征、退税部门统筹共管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尝试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工作,将退税评估有效地融入过往的“一户式”纳税评估体系中,为加强征退衔接和推进征退查一体化发挥了跨越式的作用。但在实践中,目前“一户式”纳税评估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纳税评估人员对“一户式”纳税评估的认识不足,“一户式”评估体系不完善

2.2退税部门开展的退税评估未能有效地融入“一户式”纳税评估工作之中

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征税和退税部门同样各自为政,分别从自己的专业立场对出口企业开展评估业务,而不能借助对方的力量,通盘考虑问题,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影响了评估的质量,大大降低了税务机关对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质效。因此要完善“一户式”纳税评估工作,退税评估的拳头必须和征税评估的拳头绑定在一起,形成合力。

2.3纳税评估人员专业化不足且分散在征、退部门之中,缺乏全面掌握征、退税业务复合型评估人才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只有具有丰富经验和娴熟业务的税务人员才能胜任。而目前由于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紧张与高速增长的业户数量形成巨大的矛盾,评估人员往往需要兼任税源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同时大多数评估人员税收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征税部门纳税评估人员缺乏对出口政策的学习,对出口退免税业务有畏惧心理,其纳税评估往往不能从征退一体化的角度来考虑;退税部门纳税评估人员长期从事退税业务,对相应征管业务的了解也极其欠缺,无法从林林总总的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从而发现疑点挖掘出深层次的问题,所以十分迫切需要加强税务机关的人力资源配置,尤其是加大对“一户式”纳税评估人才的培养,建设精通征退税业务的“纳税评估人才库”。

3整合退税评估到“一户式”纳税评估的建议

出口退税评估是一种典型的风险管理方法,要运用信息化的、科学的分析方法,来比较、分析、论证、测算及评估出口企业各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从而实现对出口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预防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因此,把出口退税评估整合到“一户式”纳税评估当中,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整合的过程中,笔者建议应该遵循“两个体系、两个整合、两个建库”的工作思路。

3.1形成和规范“信息收集体系、分级预警体系”两个体系

(1)信息收集体系。评估综合管理人员在已确定的评估项目基础上,借助“一户式”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对个案纳税人通过监控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预测,去伪存真,筛选判别,对有疑点问题的,确定为评估对象。建立信息收集体系,有利于及时了解出口货物(特别是异地收购货物)出口额增长过快、价格变动较大、货物国内流向异常、新增出口货物金额较大、出口货物中以“四小票”为主要原材料加工的产品等情况,深入分析、评估,从宏观上把握本地区出口退(免)税的发展态势。

(2)分级评估预警体系。运行模式为:一是根据预警系统信息,确保完成预警信息调查核实工作;二是以制度形式确定评估对象,增强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如:对应退(免)税出口额变动连续两次预警、生产企业免抵退比例异常预警等项目,必须作为评估对象,通过评估程序对企业进行退(免)税评估;三是根据预警企业评估情况,确定重点评估行业,并以重点行业评估为突破口,发现出口退(免)税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从而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水平。

3.2将退税评估的指标和方法融入到“一户式”纳税评估中,使两者加以整合

3.3建立有效的资源库,夯实“一户式”纳税评估的物质基础

(1)建立出口退(免)税评估人才库。人是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对评估工作要高度重视,在人、财、物上提供保障,尤其是对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专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结合本地实际设立专门的评估岗位,合理配备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关键词: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良性互动研究

本文系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关系的研究(J15WB109)的成果。

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都是实际税收征收管理中的重要步骤和环节之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既相互区别又联系紧密,正确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保证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这是实现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良性互动的前提和基础。

一、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概念分析

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作为我国税源监控的两个重要手段,各自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纳税评估是税务行政机关依法利用信息化方法,以数据对比分析为手段,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判断,由此对纳税人采取进一步的征管措施的综合性的管理行为,其遵循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灵活简便和强化管理等基本原则,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税务稽查是税务局稽查局实施的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予以监督检查的管理行为,其基本任务是惩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保障税收收入,维护依法纳税秩序,保证公民依法纳税,税务稽查作为我国税务征管模式中相对严厉的一种手段,是保障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我国依法治税进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构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分析

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只有在实际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为补充,才能不断提高税务机关的实际税务征管工作水平,保证税收收入,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因此有必要通过一定的措施来促进二者实现良性互动,这是当下进一步规范我国税收工作程序,推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必然选择。

(一)以纳税评估构建税务稽查的信息平台

(二)以税务稽查为手段不断推进纳税评估水平的提高

税务稽查不同于纳税评估的特质在于其较强的惩罚性和教育性,作为一种事后的监管手段,税务稽查是税务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纳税收入的法定职权活动,其不仅可以有效惩处纳税人的纳税违法行为,而且还具有一定的惩戒和教育作用,警醒广大纳税人严格依法纳税,更重要的是,税务稽查还可以有效弥补纳税评估所具有的静态为主、灵活性不足的弊端,及时对纳税人上交的评估资料等进行准确性和真实性判断,实时掌握纳税人的第一手财务信息等,从而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估材料,不断提高纳税评估水平。

三、结束语

参考文献:

关键词:房产税;国际比较;评估;第一居所

一、房地产及房地产税制概念的界定

(一)房地产的概念界定

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统称也称不动产房地产包含土地和土地的附着物,是土地和土地永久性建筑物及其衍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所谓房产,是指有墙面和立体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200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第九章第一节)。它体现了房屋主体的所有权关系和使用权价值。地产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关系下作为财产的土地。简单地说,就是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与土地的根本区别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二)房地产税制概念界定

房地产税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即房地产类财产税。因此房地产税制,并非严谨的税收经济学概念,它仅是从行业角度出发的税收体系。故而,国家为了针对房地产经济活动而专门制定了房地产税制,即由若干种税种共同构成的经济调节体系。房地产税制作为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经济行为的重要的经济杠杆,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房地产税制国际比较

(一)房产税国际征收情况综述

房地产税收在目前来看是世界各国普遍都在征收的一种税。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税收制度中都会涉及到房地产税,甚至在其税收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其具体的征税方式归纳出有四种类型:第一,将房地产与其他财产划归在一起,针对纳税人在某一时点的所有财产(即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综合征收,征收此类税的国家有瑞士、美国、瑞典、德国、丹麦、荷兰等;第二:只将土地和房产合并课征房地产税,对于其他的固定资产则不征税,征收此类税的国家和地区有泰国、波兰、香港、墨西哥等:第三,是将房产与土地分开单项征税,如澳大利亚的地价税、日本的土地保有税等;第四,将房屋、土地和有关建筑物、车船及其他固定资产综合在一起征收不动产税,按此类型征税的国家有印度、新加坡、日本、巴西等。下面分别美国、日本二个国家的房产税情况。

(二)美国:支持社会福利

在美国,对房地产占有、处置、收益等环节征收的各类税项总称为房产税,一般通称的房产税是指对方差本身征收的税收,美国大部分地区都征收房产税,收税主体是县、市政府和学区,州和联邦政府都不征收房产税。一般来说,县税和城市税比较接近,而学区税是前两者的五倍。

(三)日本:兼顾社会公平

在日本,房子和土地都是可以出售的。也就是说,房子买了那就不仅意味着拥有房产本身,同时还意味着获得相应的土地所有权。就算买公寓楼,开发商也会依照单户面积占整栋楼房总面积的比例分摊整栋楼占有的土地。由此可见,在日本,房产税不仅涉及房子,而且涉及土地。

(四)国外征收房产税经验归纳

2、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在课税范围方面,按“开源节流”的思想做到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即将非盈利机构的不动产列为免税项目,而其他无论是营业用房还是非营业用房都征收单一房产税。同时将主体税种的税率设置一般比较低,从而使税收总体负担水平也比较低。

3、以房产的评估价值为征税依据。现在大多数国家按照房屋当前评估的实际价值来计税,学者普遍认为这是比较公正客观的。

4、侧重在房产的保有环节征税。国际通行做法是侧重在房产的保有环节征税,避免在房产的流动环节征收过多的税费。

三、房产税推广至全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完善价格评估制度

目前我国不动产价值评估处于体系未建立、市场不规范、配套不完善阶段,因此在目前情况对于下不动产税德征收没有较好的

技术基础。当前最常用的技术思路主要有以下两种:1、将土地基准地价做为基础然后再加地上物的折余价值;2、直接以公开市场上可获取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作为课税价值基础。同时还可以引入加拿大等国家的cama(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技术)技术,来降低评估成本,提高税基的评估效率,同时也增加税基评估的透明度,可以大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二)引入“第一居所”概念

第一居所是指纳税人最主要居住、生活的住所,是国外财产税制和所得税制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在我国房地产税制中引入第一居所概念的目的是,对于第一居所德房产给予低税率,然而其他居所适用较高税率,从而有利打击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以保证房地产流通市场的稳健发展。

(三)健全和完善房地产税课税的配套制度与政策

第一,完善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第二,是在税务部门内部建立评税机构并培训专职评税人员,以加大房地产税收征管和稽查的力度。第三,着手理顺城市土地和房屋管理体制,力求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积弊,建立“精简、高效、权威、统一”的房地产管理体制,从而为房地产税收的课征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降低征税成本

由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很广,这必然会给纳税申报、征收、稽查等工作带来一些的困难。首先在申报环节对于纳税人身份的鉴定,应税房屋的评估及税收优惠减免情况的认定,需要税务机关掌握精确地房产资料和户籍信息。因此房地产管理局和地税系统要实现信息共享。另外鉴于房产税征收工作的重复性和相对稳定性,在纳税人第一次完成申报以后就可以每年按时在指定的银行完成房产税的缴纳,或者直接由银行代扣代缴纳税人的应交税费。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地税局的征税成本。

(五)确定适当的免税面积

既然房产税是以家庭为单位来申报,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住房的集群效应,即有很多可以共用的空间,例如:厨房、卫生间、客厅等空间,一个和两个人居住所需要的面积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六)对于特殊住房的处理

这里所指的特殊住房是即可作为商用,又可作为居民住房的房产。对于这类房产应该如何设计征收房产税了笔者认为对于该类的房产并没有必要特殊设计税收制度。因为一般的写字楼是不适宜正常居住的,所以这类房产本就不在居住免税的优惠之列,本就应该按照税法规定从租或者从价征收房产税。而如果是在家里办公的化,正符合国家所提倡的节能环保,同时和国家鼓励创业及就业政策所相吻合,是值得引导和鼓励的。故没有必要多征税收。

结束语:国家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本是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为的是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和泡沫。但是依国际经验来看,房地产税的收入作为地方政府主要的收入,其用途也多是用于公立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而我国的房产税收入主要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出。此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平抑房价。重庆、上海试点以后,房产税的全国征收已经指日可待了。

关键词纳税筹划大型集团风险分析

大型集团公司在进行初始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收益率。在企业的诸多竞争中,尤以成本的竞争最为核心,而所纳税额是企业的一大成本,应缴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最终收益。所以,投资者为降低税收成本,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就有必要对其纳税事宜进行筹划。本文通过对某集团公司下属不同企业纳税筹划模式的案例分析以及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风险,为纳税筹划思想的推广提供思路。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及存在的认识误区

在我国,许多人不了解纳税筹划,一提起纳税筹划就联想到偷税,甚至一些人以纳税筹划为名,行偷税之实。而实际上,纳税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是违法行为,与纳税筹划的合法前提相悖。还有一些人提到纳税筹划想到的就是避税,即纳税人运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以达到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目的。其实,纳税筹划既有别于税务当局所严厉打击的企业偷税行为,又由于它所具有的合理性,也有别于我们日常广泛接触的企业避税行为。在目前的理论探讨和企业涉税实践中,存在着广泛地混用纳税筹划和避税概念,从而使得企业的许多避税策划被堂而皇之地披上纳税筹划的外衣。

二、大型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方法分析

1.集团公司纳税筹划典型模式

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目标不仅是单个公司税收利益及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是整个集团公司税收利益及经济利益最大化。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目标是通过集团公司纳税最小化实现集团公司税后利益最大化。

(1)在比例税率下:

设集团公司由公司A和公司B组成,其税率分别为和,且<;

集团公司利润总额为正的常量,其中A公司利润为,B公司利润;

A公司所得税为,B公司所得税为,集团公司所得税合计为;

集团公司净利润合计为。

建立如下联立方程组:

<;+=(正的常量);=(当0);=0(当

=(当0);=0(当

可得:当=或=0时,=为最小值,=(1-)为最大值。

如下图1所示:

图1利润与所得税关系图

因此,在比例税率下,且集团公司的成员公司税率不相等,集团公司应将利润尽量安排给低税率公司,将高税率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公司,从而减少集团公司所得税,获取最大的税后利润。

(2)在累进税率下在成员公司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条件下:

由于成员公司均有多档税率,纳税筹划较为复杂。总而言之,应将利润先安排给成员公司中的最低税率,然后再将利润安排给成员公司中的较高税率,直到利润安排完毕,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集团公司总税收,实现集团公司税后利润最大化。

2.案例分析

这里主要讨论集团公司内企业合并的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

案例:某集团公司下属某股份有限公司A,2008年9月兼并某亏损国有企业B。B企业合并时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上年亏损为100万元(以前年度无亏损),评估确认的价值为550万元,经双方协商,A公司可以用以下方式合并B企业。A公司合并后股票市价为3.1元/股。A公司共有已发行的股票2000万股(面值为1元/股)。

方案一:A公司以180万股和1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A公司股票市价为3元/股)。

方案二:A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

假设合并后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在合并企业中所占的股份以后年度不发生变化,合并企业每年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增值后的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所得税税率为33%,从合并企业的角度来看:

选择方案一,首先涉及合并时的以下税收问题:因为非股权支付额(10万元)小于股权按票面计的20%(36万元),所以,B企业就不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B企业去年的亏损可以由A公司弥补,A公司可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弥补B企业的亏损额100万元。A公司接受B企业资产时,可以以B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作为资产的计税成本。其次,A公司将来应就B企业180万股股票支付多少股利呢?

A公司第一年、第二年因涉及亏损弥补,第一年的税后利润为900(1-33%)+79.84%33%=629.34(万元),可供分配的股利为629.34(1-25%)=472.01(万元),(其中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5%为公益金,1既为任意盈余公积),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折现值为180+2000472.010.909=38.52(万元),同理,A公司第二年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折现值为34万元;A公司以后年度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按利润率10%计算,折现直为1802000(90067%)(1-25%)10%0.8264=336.37(万元)。

所以,第一种方式下,A公司合并B企业所需的现金流出折现值共为418.98万元(10+38.62+34+336.36),选择方案二,因为非股权支付额(100万元)大于股权按票面计的20%(30万元),所以,被合并企业B应就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应缴纳的所得税为(1803+10-500)33%=16.5(万元)。又因为合并后,B企业已不再存在,这部分所得税实际上由合并企业A承担。B企业去年的亏损不能由A公司再弥补。因为A公司可按增值后的资产的价值作为计税价,增值部分在折旧年限内每年可减少所得税为(550-500)+533%=3.3(万元)。A公司第一年的税后利润为900(1-33%)+3.3-16.5=589.8(万元),按第一方案时的计算方法计算,A公司第一年支付B企业股东股利折现值为30.16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支付给B企业股东股利折现值为89.33万元。A公司以后年度支付B企业股东股利折现值为210.60万元。所以,第二种方式下,A公司合并B企业所需现金流出折现值为446.59万元(16.5+100+30.16+89.33+210.60)。比较两种方案,方案一现金流出较小,所以,A公司应当选用方案一。

因此,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采取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20%的合并方式都划算、要考虑可弥补亏损数额的大小、行业利润率的高低等因素,在上面所举的例子中,如果这些因索发生变化,选择第二种方案就有可能是划算的。在实际操作中要具体测算,以上仅提供筹划的思路和测算方法。

三、大型集团公司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1.纳税筹划风险主要类别

大型集团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筹划方法的认定。一般来说,纳税筹划的风险表现为三类:政策运用风险、经营风险和税务执行风险。

2.纳税筹划的风险预防

(1)健全纳税筹划风险防范体系

建立纳税筹划风险评估机制;大型集团公司要事先对纳税筹划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如集团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的景气度,行业的总趋势是否发生不良变化;以往集团公司纳税情况如何,是否对税务事项过分敏感,以前年是否存在重大税务、审计问题;税务管理当局对集团公司依法纳税诚信度的评价如何;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对筹划事项的熟练程度如何;等等。最后评估出一个较为客观的风险值,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或决定如何进行筹划。

目前,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很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防范筹划的风险,因为政策发生变化后往往有溯及力,原来是纳税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定是偷税。因此,要能够准确评价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另外,集团公司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能力、对项目统筹谋划的能力、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THE END
1.日本不动产投资的相关税金有哪些?按买房卖房各种时期解说税金种类一般来说购买日本不动产时的税费总额,大约为购买房产价格的2.5%到5%之间。如果再加上中介手续费的3%,则日本购买不动产时的总购屋成本约为总价的5.5%至8%。 1.不动产取得税不动产取得税是在购买土地或房屋、赠予、建筑房屋等方式取得房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gxMDI4NQ==&mid=2655367249&idx=1&sn=96ad4efb2ede95d32c631fcb2b2d5724&chksm=bd3300938a448985fe0f60830513c487209b25d9d00a171521d63e74de0b2aebfbfc06af7518&scene=27
2.日本买房每年交多少税,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日本单身税实施了吗 常识 151人阅读 日本如何征收房产税 常识 239人阅读 日本出境税是什么 常识 2020从日本带东西税怎么算 常识 买房没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想到公正局办理相关的协议,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公正局给不给办理 咨询 57人阅读 日本投资移民相关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常识 38人阅读 日本有没有特https://m.66law.cn/question/answer/37163650.html
3.日本房地产税日本房地产税,长期在日本生活的人说日本是怎么征收的呢? 日本是这样的,房地产税分二个部,固定资产税1.4%左右,都市计划税0.3%,也就是1.7%左右 但是。征税的基数是房地产评估价,也是政府指导价,1000万的房子。评估价大概在300万400万左右。按这么算,一栋千万豪宅一年征税,也就3万到4万 有千万豪宅的人,一年3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840512716&efid=QZne8aYomw3rv05MSv2Lhw
4.日本买房需要交房产税吗(日本是1992年征收房产税的吗)在日本购买房产需要交纳房产税。房产税是根据房产的土地面积以及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其税率也随着房屋的评估价值而不同。尤其是在征收房产税的时候,对于需要缴税的房产的地段、基础设施、周边环境、建筑品质等等因素都会被综合考虑。同时,有些市区或县也会有自己的地方性质税(类似于附加税),也需要缴纳。 https://m.hinabian.com/house/news/art-612.html
5.日本房地产税,长期在日本生活的人说日本是怎么征收的呢?比如你有三套四套。交税维护城市基建,不合理吗? 有人说,日本是土地私有制。 房产税是全球都有的。在土地财政减少的情况下,利用房产税维持城市的运转。应该是一种趋势。 房地产的问题,得以解决,安心搞科技。大A自然就会上涨。$万科A(SZ000002)$$新城控股(SH601155)$$碧桂园(02007)$https://xueqiu.com/3907878985/298371889
6.日本房产税征收及减免制度日本从1950年开始征收房产税,在几十年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征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减免制度。目前日本与房产相关的税收主要包括不动产取得类课税、不动产保有类课税和不动产转让所得类课税三大类,涵盖了获取、保有和转让不动产的全过程。 http://m.taihainet.com/news/houses/2010-07-25/564505.html
7.我想咨询一下日本如何征收房产税征收房产税有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房屋交易的金额确定,适用比例税率为20%;契税是根据交易房屋的面积决定的,一般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https://wap.findlaw.cn/wenda/q_32080887.html
8.日本房产税税率日本房产税怎么算 法律主观: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一、房产税怎么算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531481225746479365.html
9.[第一时间]关注房产税征收标准日本:评估与征收充分考虑普通居民[热线12]热线关注 山东曲阜 “好意同乘”出事故 责任谁来担? [正点财经]美国靠近五大湖区多地遭遇强降雪 纽约州局地积雪深达1.2米 [世界战史]希特勒下令让纳粹德军开展代号为“吕蒂希”的反击行动 [军事报道]韩总统宣布紧急戒严令后又撤回 在野党联合提起总统弹劾案 [东方时空]2024国际体育消费季暨福建服务消费https://tv.cctv.com/v/v2/VIDE1354233612887492.html
10.日本房产税每年交多少土巴兔装修问答平台为网友提供各种日本房产税每年交多少问题解答.土巴兔装修问答汇聚海量业主的装修经验和智慧,迅速为业主解决日本房产税每年交多少的困惑https://www.to8to.com/ask/search/243544
11.日本有房产税吗装修问答在日本购买房子之后,肯定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日本是亚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也属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https://ask.zx123.cn/show-4221295.html
12.日本房产税很贵吗?在日本买房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在日本买房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日本房产税从1950年开始征收,在几十年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征收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减免制度。如今,日本的不动产税一般都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不动产固定资产税”,还有一种是“都市计画税”,二者是捆绑在一起的。https://m.dighouse.com/baike/832
13.三级政府税权相互独立的日本房地产税制度三级政府税权相互独立的日本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城市规划税,固定资产税,<正>在众多亚洲国家中,日本房地产税制发展较早,从1950年开始征收房产税,其制度体系几经变迁,目前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征收体系https://wap.cnki.net/huiyi-QYLZ20200600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