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扩围锁定针对增量征收时间表仍未明确

针对增量住房征收、以户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实行超标面积累进税率

李乐

在正式下发前最后一刻被国务院“叫停”的“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下称“杭州方案”),成为上述三部门之间形成共识的基础。作为模式之一,杭州方案中针对增量住房征收、以户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实行超标面积累进税率等内容,有望在下一批房产税试点扩围的过程中,在其他城市推广。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提出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扩围共识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工作,我们一直在按照既定程序做,审定了一些地方政府上报的试点方案,但是什么时候正式扩围,扩围几个城市,还要看国务院的统一安排,我们更多的是负责技术方案。”7月30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工作由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共同审定,由地方政府上报技术方案。目前,包括杭州市在内,总计有4~5个城市上报了技术方案,既包括特大型城市,也包括一般省会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城市。

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并会签了杭州市政府上报的试点征收扩围方案,而与杭州市同期上报的地方政府扩围征收方案,则基本停留在技术方案的阶段,仍须进行方案的调整和修改。

记者了解到,作为已经进入会签程序的杭州方案,住建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经形成共识,未来将作为其他城市将要进行的试点扩围征收工作,将基本以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作为基础性的主流方式之一,结合本地方具体情况和中央政府试点需要,进行微调。

按照杭州市政府上报,并经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会签的房产税试点征收实施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尽管“杭州方案”系对增量住房征收,但在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已经涉及“存量”。按照杭州方案,在对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过程中,对免征面积的认定将包含同一产权人名下的存量住宅面积,而后对超出面积部分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规模”推出

“简单点说,在试点之后你不买房,原有的房产就不征税,但如果试点之后买房,需要征收房产税,在划定免征面积时,就要计算你以前拥有房产的面积,然后再确定应缴的房产税税额。”一位参与政策讨论的知情人士向记者解释。

然而,尽管杭州方案在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三个主管部门层面取得了共识,但最终国务院面对三部门会签的杭州方案时,仍然要求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押后下发,而按照住建部等部门的计划,4月26日,杭州房产税试点方案就会向社会公布并即日开始执行。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在驳回三部门已经完成会签的杭州方案的过程中,对于杭州方案中涉及的征收方式、对象和范围,均没有提出太大的异议。国务院只是提出要求,在继续完善杭州方案的同时,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方式,要采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而不宜采用单个会签、单个批准的方式。

2010年,国务院集中批准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的方案。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也是集中会签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的试点征收方案。因此,如果不出意外,本次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城市扩围,也将采取“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进行。

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文中第四项规定明确提出:“积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据了解,除已经完成会签的杭州之外,包括特大型城市在内的多个城市上报了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基础性技术方案,目前,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正在会同各地方政府对上报的技术性方案进行修正和调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确实在技术层面上来说已经不存在问题,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应该是考虑到房产税一旦实行,会对当地楼市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所顾忌。

早在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中,已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之后,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姜伟新部长在部署2013年工作时,特别强调了两项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化规划方面的要求工作;二是要加紧研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前述住建部内部人士称。

房产税大事记

【1998年】

国务院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房产税。

【2010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提出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

4月国务院发文,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研究制定房产税政策。

9月出台调控措施,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2011年】

1月27日上海、重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

THE END
1.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及时间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和时间是按年计征,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分期缴纳。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由各地政府确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房产税的立法进展正在进行中,预计在2019年完成立法程序。房产税的征收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要影响,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https://www.jiwu.com/baike/132189.html
2.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征收对象只针对新购的房产近些年来,为了抑制房价的非理性增长,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调控措施,在新一轮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中,首次提出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的理念。2011年1月26日“新国八条”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后,28日起重庆和上海作为试点征收房产税,至此房产税正式进入税收体系。 https://hd.loupan.com/html/news/201504/1724113.html
3.房产税征收范围和缴纳时间依据律师普法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其城市主要是指经https://www.110ask.com/tuwen/2564869353443273749.html
4.房产税什么时间开始征收?房产税征收对象跟标准:1、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为征税对象,对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房产税,其征收依据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https://www.jia.com/wenda/a-299216.html
5.房产税的征收时间是什么,税法上怎么处理时候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以上就是会计分录的详细内容“房产税的征收时间是什么,税法上怎么处理时候”对这部分内容还有疑惑的小伙伴“房产税的征收时间是什么,税法上怎么处https://www.niuacc.com/zxsscl/401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