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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嘉宾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许善达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
刘桓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
范小冲阳光100置业集团常务副总裁
专家认为,开征房产税已具有可行性,未来不会普遍征收,而是只收多套房、豪宅
目前,重庆、上海作为房产税试点已近2年,进一步扩大房产税试点似乎已经箭在弦上。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再次提及研究逐步推行房产税的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本报记者采访了对此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和房地产业内人士,从自身的领域发表见解,以供参考、借鉴。
如何评价上海、重庆作为房产税试点的征收效果?
沪渝试行两年,对楼市影响不大
我认为,对房产税试点效果的评判不能过于表面化。因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房产税是年复一年征收的,未来房产税的财源支柱属性将会逐渐显现。
刘桓:客观地讲,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的效果不是很好,一个是对市场影响不大,第二是税收的额度比较低,远远达不到部分替代土地出让金的作用。但是,房产税影响大小,不完全取决于房产税本身设计,也与房地产市场的环境有很大关系。
许善达:现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很少有说效果很好的声音。相反有很多认为不理想的声音。我不主张在这样的状态下,继续扩大推行房产税试点范围。
范小冲:上海和重庆征收的房产税数额都不大,重庆征收了一个亿,不知道征收的成本有多高。这两地房产税征收产生的效果都不明显,对楼市的影响不大。我想征收房产税短期内对楼市的影响都不大。
如果房产税范围扩大,您认为房产税应该怎样征收更合理?按套数还是按人均面积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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