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文件,房地产政策的优化再次成为政策发力的重要抓手。江苏省拟提出,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购房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拟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省(南京、苏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就《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来看,《政策措施》共18条,包括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振和扩大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
第一,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适时调整限制性房地产政策,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购房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第二,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贷款“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支持各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第三,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此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也被认为对房地产销售构成支持:
南京、苏州市区除外,江苏省拟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
南京、苏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
聚焦解决内需不足、外需走弱等问题
《政策措施》不仅局限于房地产。
江苏省发改委表示,《政策措施》是对国家层面近期出台的一批稳增长政策措施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四个方面19条支持政策,加以内化、细化、转化。“聚焦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既立足当下,推出在下半年实施的短平快工作举措;也着眼长远,明确中长期的工作任务。”
《政策措施》的第一条即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江苏省拟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在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方面,江苏省拟支持企业用足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不同所有制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优质企业运用挂牌上市、发债、资产证券化、REITs等工具融资。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降低佣金费率。支持江苏股交中心申请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发挥全国股转系统与北交所直联机制优势,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挂牌上市。
在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江苏省拟提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对上市公司、龙头企业、民生企业、高精尖企业违法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经过合规整改,依法可行政处罚也可不行政处罚的,可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时可提出从宽处理的意见建议等。
地方正加快落实政策
在近期国家层面近期出台的一批稳增长政策措施,各省市陆续筹划推出落实措施。
8月7日,河南省公布《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汽车、住房、家电等多个重点领域出台10项举措,为着力引导消费预期,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恢复市场消费活力。
而河南省的省会郑州市在8月3日就抢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打响了全国范围内的楼市政策优化第一枪。该通知发布十五条政策,明确取消限售政策,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等,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郑州市进一步明确,支持青年人才在郑安居,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鼓励在郑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等。
中指研究院指数研究部总经理曹晶晶表示,近期中央及各部委密集发声,带动了房地产市场预期和信心的修复,但从政策改善到市场见效通常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中央定调之后更需要地方加快落实具体政策,尤其是政策较为严格的核心一二线城市,政策优化将有助于推动销售企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