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周政策概述住建部决定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北京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1、住建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情况实施监测评价

11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重点围绕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取得工作成效等五个方面开展监测评价,其中,在确定发展目标方面,提出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达到3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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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建部:决定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共21城

11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或市辖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通知》提出,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将重点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

02

城市政策

1、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修改征收区域范围变动

1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将对《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等省政府规章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征收区域范围进行调整,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建制镇为镇行政区、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的区域范围内征收房产税。

2、西安:自11月起暂停共有产权房购房资格审核

11月1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通知》,从11月1日起西安将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2021年10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0月31日)已经受理的,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3、天津: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须由经纪机构网签协议

11月1日,从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新版《关于全面开展经纪机构存量房屋买卖网签工作的通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在11月5日截止。新版通知正式施行后,有效期为5年。新版通知要求,凡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应由经纪机构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等。

4、成都:优化预售款支取条件,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可根据价格调整情况申请监管额度

11月3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优化了预售款支取条件,明确预售款例外支取管理方式,要求加强监管联动和社会监督。如成都预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分户账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开发企业可申请支取多余部分资金,配建人才公寓房源的预售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在人才选房结束后可根据价格调整情况,据实申请调整监管额度等。

5、北京: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11月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新修订的《办法》主要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资金收存支取、监督管理四个部分31条。其中提出,购房人将定金、符合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方可完成拟购房屋的认购书网上签约、售房合同网上签约等功能。

6、南京“十四五”目标:建成“保障+市场”住房体系

11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南京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建成南京特色“保障+市场”住房体系。“十四五”期间,南京全市计划供应各类住房约77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30万套,市场化住房47万套。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解读:

面对近期以来部分房企暴雷,购房者权益受到威胁等现象,为了解决当前商品房预售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次北京对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加强。内容一大亮点在于提出项目预售过程中,及时足额首付款等先监管保护后网签,这一举措在提高购房交易效率的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强购房资金的安全性,切实维护购房群体的合法权益,另外,提高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也将有效打击挪用预售资金等市场乱象,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大亮点在于加强银行审批监管力度,提出招标选择监管银行不再“零门槛”,更加进一步体现监管的全面性,将有效保障购房流程的高效推进,同时切实落实各监管银行的主体责任。

在预售资金支取方面,此次也增加了对重大风险项目的应急处置办法,促进市场监管透明公开化,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由资金周转力不足而导致的滞后或停工现象,有效降低项目高风险率。

行业篇

土地市场

1、广州第三批集中供地:17宗地块总起拍价434亿元

11月2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第三批集中供地名单。此次共推出17宗地块,包括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以及增城,总用地面积超120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约296万平方米,地块起拍总价达434亿元,将在12月1日正式出让。其中南沙和黄埔地块,取消“限房价”要求;番禺、白云“回炉”的地块,地价下降1200元-3200元/平方米不等(不扣除配建)。

2、天津滨海新区第三批集中供地拟推16宗经营性地块

11月2日,天津滨海新区发布2021年度第三批集中供地拟出让地块信息,此次共推出16宗经营性用地,土地面积约合105.2万平方米,规划总体量约合196万平方米。此次推出16宗地块的正式挂牌、成交日期待定。

3、杭州发布土地出让预告51宗地总面积252.3万平方米

房企动态

1、上海建工欲以14.22亿元出售盛唐置业100%股权

2、滨江集团拟用16.73亿元收回与融创合作项目的股权

11月1日,滨江集团公告,公司拟总计斥资16.73亿元将之前和融创合作的两个项目各50%的股权收回,融创退出。据悉,滨泰投资旗下的项目为融创滨江杭源御潮府,该项目仅剩下自持部分,此次收购之后自持部分全部由滨江集团持有。

3、招商蛇口拟整售天津南开区一在营酒店式公寓

11月2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招商蛇口(天津)有限公司拟整售天津招商美伦辉盛坊国际公寓项目,位于南开区,独栋192套,共有19层。交易价格将根据评估结果在正式挂牌时确定,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4、惠誉调整中国奥园展望至“负面”

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在11月3日报告中宣布,将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IDR)从“BB”下调至“B+”,展望“负面”。还将中国奥园的高级无抵押评级及其未偿付美元高级无抵押票据的评级从“BB-”下调至“B+”,回收率评级为“RR4”。在对其最新的企业评级标准公布后,将其所有评级从评级观察名单中移除。

5、大连万达商管出资27亿设立沈阳盛金投资持股约38%

6、恒泰地产回应破产重整:尽一切办法恢复正常经营

8、中石化拟转让濮阳新世纪房产99.8%股权

11月4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拟转让濮阳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8%股权,底价约5272.63万元。濮阳新世纪房产成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约5000万元,为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产及公共设施维修、房屋租赁。该公司由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持有99.8%股权,剩下0.2%股权由个人持有。

9、合生创展回应收购雅生活及奥园健康等市场消息不属实

11月4日,合生创展方面表示,有关“合生创展有兴趣收购雅居乐的物业管理部门雅生活及有意收购奥园健康”等传言不属实。据悉,11月3日,有市场消息称合生创展有意收购雅居乐的物业管理部门雅生活服务。雅生活知情人士对此否认,称该消息不属实。11月3日当天同样有消息称,中国奥园拟将其物业管理子公司奥园健康55%股权出售予合生创展。

10、穆迪下调雅居乐评级展望至负面

11月4日,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将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评级展望从“稳定”调整为“负面”。穆迪高级副总裁KavenTsang表示:“展望调整为负面反映了穆迪的观点,即在未来6-12个月内,艰难的营运和融资条件将削弱雅居乐集团流动性和信贷指标。

03

租赁市场

1、深圳:改造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年租金涨幅不超5%

11月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非居改保”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和四项条件。同时明确,改造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深圳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租金标准按规定执行,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等。

2、西安实施住房租赁行业经营服务规范

《西安市住房租赁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从业人员禁止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禁止以企业名义私自提高租金、额外收取服务费或以个人名义私下成交住房租赁企业的租赁住房等。项目房源管理方面,要求收储房源不得采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经营模式,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等。

04

宏观市场

1、住建部:全国开工保障性租赁房72万套,完成近八成目标

11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全国40个正在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目前已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70余万套,占全年计划近八成。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1-9月,已开工72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6.9%,完成投资775亿元。其中,南京、无锡、宁波、佛山、长春、南宁等6个城市已完成年度计划。

THE END
1.南京房产税如何计算?南京房产税如何计算136***2888 发布于 2024-10-01 05:29:13 房产税 计算 共3个回答131***3069 2024-10-01 11:29:0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https://m.loupan.com/ask/1239874.htm
2.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2023年2023年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 最新政策 根据2023年最新的南京房产契税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一、个人购买普通住房 购买的住房是家庭名下唯一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购买第二套住房 https://www.jiwu.com/baike/56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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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2021南京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江苏省在今年的4月份新发布了有关契税的相关公告,关于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2021和南京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2021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http://niuacc.com/zxswrd/86385.html
5.南京房产税征收计算方式详解(南京房产税怎样征收计算)问题:南京房产税怎样征收计算 答案: 南京房产税的征收和计算,是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征收对象 南京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和非住宅房产。 二、征收标准 住宅房产税:根据住宅的套数、面积以及购房时间等因素,实行差别税率。 https://www.zaixianjisuan.com/jisuanzixun/nanjingfangchanshuizhengshoujisuanfangshixiangjie.html
6.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房产税2023实施细则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2023实施细则 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年。全国大多数城市新政密集出台。据中指研究院统计,去年超330个省市(县)发布楼市新政超前条,创下近年峰值。 南京也不例外。从多数区域放开限购到限售时间调整,从降低二手房首付比例到商贷、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从退税到房票安置政策的https://www.fljg.com/baike/558630.html
7.南京房产税征收方式和范围谁知道?其他地区的呢?其他南京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范围: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房产税征收范围: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房产税征收范围: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https://ask.m.zx123.cn/show-15489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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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税案例税局总结的19个日常涉税点+案例简介+风险解析,超权威该房地产公司取得的上述赔偿款项并非与房屋直接相关,而是基于对方违约而取得的赔偿,不涉及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所以,该房地产公司取得的http://m.wuxiamt.com/nd.jsp?id=547&id=547
10.房产市场调查报告8篇(全文)与住房市场发展阶段相对应, 在不同时期住房价格指数的变化也体现出不同的特征, 沪渝两地新房和二手房价格指数波动趋势较大;征收房产税事件对上海新房价格指数、重庆新房价格指数较上海二手房价格指数、重庆二手房价格指数的影响较小, 从中我们也可以间接说明房产市场中房产开发商 (新房供应者) 和二手房供应者 (投资客https://www.99xueshu.com/w/fileytgmnotx.html
11.南京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与标准是什么?南京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会因为各地方的政策不同有所变化。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713463584477927965.html
12.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南京房产税征收分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转让非https://bj.5i5j.com/ask/2154.html
13.淮南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虽然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只享有对土地使用的权利,但是我国政府在征收土地的时候,仍然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土地使用权人相关补偿,因为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也是支付了相应的补偿金的。那么,淮南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http://20.nj64.com/open.asp?id=58929
14.商业房地产相关的经典的广告词(通用14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具备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的通知,2006年1月1日起,对于出租的地下建筑,将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而对于自用的地下建筑,分三种情况计算征税: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https://www.360wenmi.com/f/fileiiko0w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