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8日下午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蓝佛安表示,政策协同发力后,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隐性债务置换工作,马上启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
另一方面,结合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施更加给力的财政政策。一是积极利用可提升的赤字空间。二是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拓宽投向领域,提高用作资本金的比例。三是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四是加大力度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品种和规模。五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加强对科技创新、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力度。
据了解,财政部正加速推进与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划分相匹配的税收政策研究工作,主要包括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在增值税领域,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外,其余城市对于个人销售持有超过2年的住宅,无论是否为普通住宅,均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而对于北上广深这四座城市,则实施差异化政策:销售持有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但非普通住宅则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至于土地增值税方面,对于建造并销售的普通标准住宅,若其增值率低于20%,将直接免征土地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普通住宅的具体标准将由各省根据自身情况明确界定。
这一系列政策的潜在出台,预示着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高端住宅(即非普通住宅)交易中的增值税负担有望得到减轻。
而深圳,该政策如果落实,主要利好满2年出售的豪宅。
广东首笔2.5亿元专项借款资金已在广州落地用于购买安置房
11月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布,广东首笔用于收购存量住房作为安置房的专项借款资金已于11月4日在广州成功落地。
此次专项借款由两家银行提供,总额达2.5亿元人民币,将用于黄埔区“五村七片”城中村改造项目,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村民安置房。佛山也即将获得11.9亿元专项借款用于购买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