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产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疫情房产税减免税最新政策2020疫情琳委知识网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等地暂不实行)。

(3)符合优惠税率购房时未享受的,可以申请退契税。对符合上述条件但未享受契税优惠的纳税人,已按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并取得了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的,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2021房产税优惠政策如下:

1、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3、疫情期间鼓励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减免房产税;

4、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关于2022年度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要求,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

为落实好疫情期间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为方便您及时、顺利享受2022年度疫情期间房土两税优惠政策,现提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

二、申请条件

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土两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

2019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纳税人,2022年度生产经营收入(不含权益类投资收益)较2019年同期减少50%(含)以上的。

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纳税人,2020、2021及2022年度均经营亏损的。

不区分注册登记年度,纳税人2022年度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如您同时符合多个免税条件的,请自行判定选择其中一个条件申请免税。

上述收入减少、经营亏损、资金不足三个条件,是指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并由此导致缴纳房土两税税款确有困难的情形。对于因行业宏观调控、企业产品周期、自身经营不善等因素而导致的收入减少、经营亏损、资金不足,不符合享受疫情期间房土两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三、提交申请

(一)申请时段

按照现行税制规定,房土两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疫情期间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计算,不得拆分。无论您是否已经在5月征期先行预享受免征了1-6月的税款,在提出申请时只能就所属期为2022年1-12月的税款提出免税申请,不能单独提出1-6月或其他时段的免税申请。请您在《四川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核准表》中的“免税期间”勾选第一个选项,并将年度填写为“2022”。

(二)申请范围

5月征期时已经申报享受免征1-6月房土两税的纳税人,在11月征期时必须提交1-12月的免税申请及有关资料;或者由您自行更正1-6月申报信息并补缴相应税款。否则,将会由此阻断11月的正常申报。

5月征期时未申报享受免征1-6月房土两税的纳税人,如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可以在11月征期时提交1-12月的免税申请及有关资料。

(三)提交资料

纳税人在提出免税申请时,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述三个申请条件中的一个并在《四川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核准表》中进行勾选,同时依据具体的申请条件提供不同的资料。

条件一须提供:

(2)《四川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核准表》。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土地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5)纳税人2019年度及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

条件二须提供:

(5)纳税人2020、2021及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

条件三须提供:

(4)纳税人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

(四)提交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免税申请资料。

(五)提交期限

四、审核核准

对于未预免征1-6月税款而11月征期时又提交了免税申请并且核准通过的纳税人,前期已缴的1-6月税款,可申请抵税或者办理退税。

一、主要内容

(一)延长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2020年我省出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二)明确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自用房产采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鉴于新冠疫情不断好转,对四大行业和小微企业采用退坡方式减免房土两税。即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第一季度按100%减免,第二季度按50%减免。

(三)明确小微企业的具体判断标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具体按2020年度数据判断。

THE END
1.多项税收政策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降发展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5659545343295996&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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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1年房产税与土地税政策解读,最新规定及影响分析3、对政府管理的要求: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力度,确保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政府还应提供便捷的税务服务,帮助纳税人了解和适应新政策。 2021年房产税和土地税的最新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企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影响,我们需要关注政策动向,了解政策内涵,积极应对,政府也应加强研http://www.hnqinzhili.com/post/12819.html
8.房产税享受减半征收2021年第24号出台后,我公司应缴房产税会有什么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砖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按照财税〔2019〕13号规定,房产税享受减半征收。《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出台后,我公司应缴房产税会有什么变化? 《财http://www.tuozhanm.com/archives/25387-1.html
9.关于2021年房产税与土地税最新政策的解读与解析摘要:2021年房产税与土地税最新政策解读,政策对房产税和土地税进行了调整和优化。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和土地,政策制定了不同的税率和税收方式。政策还加强了对房产交易的监管,以遏制投机炒房行为。这些最新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房产税最新政策 http://hnzhantu.com/post/1230.html
10.张斌:2021年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研究综述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总体要求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巩固夯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成果,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是2021年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研究关注的https://fae.ucass.edu.cn/info/1075/1463.htm
11.2021年房产税新规定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http://www.loupan.com/ask/779082.html
12.2021年房产税新规定房产税征收标准,你知道吗国内楼市资讯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2011年1月28日;房产税的起征时间: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房产税的缴纳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起征时间后在上海购入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的且不符合免征条件的购房人;房产税已过期不缴纳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未缴额的万分之五。 https://sylousi.com/news/show.php?itemid=1059
13.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1年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应从新购进房屋交付的次月起计算缴纳房产税。交付的时间一般早于办证时间,所以,贵司应当少缴了房产税,应按规定补缴,补缴时,还需要缴纳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https://szhetai.com/content/6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