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四川中小企业可享这些政策优惠!家具主流

针对企业稳岗难的情况,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延、返、降、减、免、缓、补”一系列助企解难、稳岗发展的特殊支持政策,支持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减轻负担、稳岗渡难关。

延:就是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可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延期补办时,对参保企业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对参保职工个人不收取利息,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返:就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具体有三个方面:

一是对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资金。根据最近国务院下发的“明确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政策,四川也将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二是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进一步提高了稳岗返还标准,由失业保险基金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计算返还,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三是放宽中小微企业申请稳岗返还资金的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而且对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人数放宽到不超过企业职工上年末参保人数的20%,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受益面。

降:就是降低部分险种费率和费基下限,减轻企业当期缴费负担,具体有两个方面:

一是将原规定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政策继续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其间,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调整上浮的暂不上浮。

二是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上年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55%降为50%。

减:就是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

免:就是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

缓:就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实施具有无息贷款作用的社会保险缓缴政策,执行至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给减税降费支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或免或降

一是降低增值税征收率和预征率。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是降低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自3月1日起,我省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由1.5%调低至0.5%,将自然人代开经营所得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由1.2%调低至0.5%。

三是对部分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川省内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是延长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年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弥补的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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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授权省税务局解释处理。 附件: 一、车辆税额表 二、征收房产税布告 (样张) 三、征收车船税布告 (样张) 附件一: 车辆税额表 ──┬──────────┬──────┬────┬─── 类别│ 项目 │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备注 http://www.110.com/fagui/law_355122.html
10.房地产行业税收案例(精选6篇)对按政府(县级以上)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税收政策,一律改按https://www.360wenmi.com/f/fileznt4zo13.html
11.2021最新房屋租赁税费(2021年房屋出租税收新政策)税收四川房屋租赁税2021年开征标准 根据华律网资料显示四川房屋租赁税2021年开征标准:1、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http://www.027yaju.cn/shuishou/407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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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税务局发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和工矿区内征收。具体征税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城镇近期规划确定。 https://law.lawtime.cn/d596887601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