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实现高速增长,国内居民财富快速积累。瑞士信贷发布的《2022年全球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年末,中国居民财富规模达到85.1万亿美元,占全球居民财富总量的15.1%。与此同时,中国财富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全国居民财产基尼系数由1995年的0.4上升至2010年的0.74(李实等,2000;赵人伟,2007;李实等,2014),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面临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要“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这一要求是党和国家对“共同富裕”理论的延续和完善,对克服财富分配不平等、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究竟何为财富积累?马克思基于劳动价值论提出,资本是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支配权,具有剥削性、盈利性和可扩张性,资本所有者能够通过吸收工人的无酬劳动以及资本的循环增殖实现财富积累,其直接后果是财富规模的持续扩大和财富集中程度的不断提高(洪银兴,2020)。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同样提到,劳动和资本是居民进行财富积累的两种主要形式。当财富达到一定程度以后,资本所有者能够通过储蓄和再投资,享有资本的高额回报,实现财富的自我强化。因此,资本所有者阶层的财富积累速度将远高于劳动阶层,前者将在财富分配过程中占据支配地位。换言之,在财富再生过程的作用下,财富将逐渐集中在少数群体手中,长此以往,财富分配会出现固化趋势,资本所有者不仅会主宰财富和收入分配,甚至会主宰整个社会。由此可见,“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增强财富分配的公平性,缩小财富分配差距,防止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缩小居民财富分配差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过大的财富分配差距将导致社会阶层分化,中低收入阶层的居民消费严重不足,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减弱,由此制约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不利于维持社会稳定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袁佳等,2021)。当前,中国财富基尼系数高达0.701,在全球范围内属于较高水平,财富不平等的问题已经不容忽视。而改变这一现状的关键就在于如何通过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调整财富过度集中的趋势。因此,为消除财富不平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政策目标,应当厘清中国财富分配现状及国民财富结构,并根据财富积累的途径,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应对财富集中。
二、财富分配状况
由于产权私有化、政府放松管制以及全球政治、经济一体化等因素的影响,全球财富总额不断增加,财富与国民收入的比值(以下简称“财富收入比”)由20世纪50年代的200%~350%攀升至目前的400%~600%(刘元春等,2022)。与此同时,全球私人财富占财富总额的比重以及私人财富的集中程度也有所上升,全球顶级富豪的财富积累速度迅速提升。《2022年世界不平等报告》数据显示,当前世界最富有的10%的阶层拥有全球75%的财富份额,其中约2750名亿万富豪拥有全球3.5%的财富,远高于1995年的1%,而底层50%的人口所占财富比重则不足2%,全球财富集中的现象愈发严重。
(一)欧美国家状况
财富收入比是衡量财富不平等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财富收入比的扩大意味着财富集中程度的加强以及财富分配差距的加大。以法国财富收入比为例: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法国财富收入比一直维持在7以上;在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下,财富收入比急剧下降,20世纪50年代该比重仅略高于2。随后,法国财富收入比出现反弹,且该上升趋势一直持续到现在。截至2010年,法国财富收入比已经超过6。英国、美国以及德国等发达国家财富收入比的变动情况与法国基本相同,均呈先减后增的U型趋势。皮凯蒂预测,欧美国家的财富收入比在21世纪将重新回到甚至超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水平。
最富有的10%人群拥有的财富份额同样能清楚地反映财富的集中程度。图1给出了法国、英国、瑞典、美国四个国家这一比重在1890—2010年间的变动情况。由图1可知,19世纪初欧洲国家最富有的10%阶层拥有约80%~85%的财富份额;20世纪初该比例一度超过90%。1914—1945年受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欧洲国家的财富集中度明显下降,英法两国最富有的10%人群占社会总财富的比重由1920年的90%左右下降至1970年的60%~65%。20世纪后半期,欧洲国家的财富集中度开始回升。截至2010年,法国、英国、瑞典最富有的10%人群拥有的财富份额约为65%、70%以及60%。美国财富集中度的变动轨迹与欧洲国家略有不同。美国在19世纪初的财富不平等水平显著低于欧洲国家,最富有的10%人群拥有的财富份额约为55%。19世纪美国的国民财富开始集中,1910年美国最富有的10%阶层拥有超过80%的社会总财富。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财富不平等程度同样有所下降;但自20世纪后期至21世纪初,美国的财富集中度水平大幅上升,不仅超过欧洲国家,且远远高于自身19世纪初的水平。截至2010年,美国最富有的10%阶层的财富份额超过70%,最富的1%人群的财富份额接近35%。
由上述特征事实可知,欧美国家的财富是高度集中的,其财富不平等程度的演变情况呈现先减后增的U型趋势。当前欧美国家的财富不平等已逐步回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水平,极易出现社会阶层固化现象,影响社会的公平稳定。
图1法国、瑞典、美国财富不平等的演变
(二)中国状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的财富分配格局同样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中国的财富收入比大幅上升,由1978年的350%提高至2015年的超700%(Piketty等,2019);另一方面,中国财富分配不平等程度不断扩大。《全球财富报告》数据显示,中国财富基尼系数由2000年的0.595持续上升至2015年的0.712,随后有所缓和,降至2019年的0.697,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冲击下,2021年中国财富基尼系数再度回升至0.701。值得注意的是,城乡二元差异是当前中国财富不平等的重要特征之一,由于城镇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农村地区,因此城镇居民财富的积累速度更快,财富不平等程度相应更高。2011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的财富总额约为农村家庭的3.46倍,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的财富基尼系数分别为0.743和0.671,城乡财富不平等的差距较为显著(Tan等,2017)。
与财富不平等的变动趋势一致,中国的财富集中程度亦大幅攀升。这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我国财富分布中顶级富豪的人数高速增长。目前关于高端人群财富分布情况的榜单主要包括两个影响广泛的富豪榜,即胡润榜和福布斯榜。前者结合媒体报道、股市公告以及网络信息等综合数据对顶级富豪的财富总额进行估计;后者除涵盖顶级富豪的上市资产外,非上市部分的资产也被统计在内。图2基于胡润全球富豪榜给出了2013—2021年间中美两大经济体中财富超过十亿美元级的富豪人数的变动情况。由图2可知,在过去近十年内,中美两国的顶级富豪人数均不断增加。其中,中国亿万富豪人数的增长速度远高于美国,由2013年的349人飞速增长至2021年的1058人,增速高达203%。在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中,中国超级富豪人数的变动趋势与胡润榜相似,均呈不断增长的态势。截至2021年,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在福布斯富豪榜上的亿万富豪人数达745人,首次超过美国(724人),占全球亿万富豪总人数的27.04%。
其二,我国高收入人群拥有的社会总财富份额持续提升。世界财富与收入数据库提供了1995—2021年中国不同人群所拥有的财富份额变动情况,结果如图3所示。由图3可知,中国最贫穷的50%人群拥有的财富份额逐年减少,由1995年的16%下降至2021年的6.17%。与此同时,中国最富有的10%人群拥有的财富份额则不断增加,由1995年的40.84%上升至2021年的68.8%。Piketty等(2019)利用国民核算数据、住户调查数据以及财政数据,同样评估了1978—2015年中国财富集中程度的演变情况。结果显示,截至2015年中国人均财富达到28.2万元,其中,最富有的0.001%人群拥有的净财富超过4.65亿元,占总财富的5.8%,相当于底部最贫穷的50%人群拥有的财富总和(6.4%)。
图2中美亿万富豪人数变动情况
图3中国不同收入群体拥有的财富份额
图4进一步给出了2021年各国最富10%人群拥有的财富份额与人均GDP对数值的分布情况。由图4可见,截至2021年年末中国最富有的10%人群拥有的财富份额远高于法国(59.33%)、英国(57.13%)等欧洲国家,正逐渐接近美国(70.68%)。在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下,中国财富的集中程度亦处于较高水平。以上事实均表明,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中国财富分配严重不均衡,分配状况持续恶化,财富不平等的问题亟待解决。
图42021年各国最富10%群体拥有的财富份额与人均GDP对数值的关系
三、财富积累的途径和机制
(一)财富积累的途径和机制
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提出,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实现财富积累具有两种途径:一是财富继承,指财富从一个人转移至另一个人,通常是父代与子代间的代际间财富转移;二是依靠储蓄积累,一般包括劳动收入与资本收入两种形式。前者指工薪阶层依靠劳动获取收入并积累财产,其财富量随着工作年限增加而增大,到退休时达到最大值;后者指居民通过资本收益再投资实现财富增值。通常情况下,后者带来的财富积累速度远远快于前者。
1.财富继承
财富继承一直是西方发达国家进行财富积累的重要途径。需要注意的是,财富继承包括遗产继承与生前赠与两种代际财富转移的形式。前者指被继承人去世时的财富继承;后者则通常指受赠人在死者生前以各种形式获得的所有涉及财富的馈赠,包括住房、古董字画等。
2.储蓄积累
把劳动收入的一部分进行储蓄以及资本收益再投资,实现劳动收入与资本收入向财富的转换,是大部分居民进行财富积累的主要途径。由于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显著低于资本收益率,因此,通过财富继承实现财富积累的富人阶层以及资本所有者仅需将财产收入的一小部分用于再投资,即可实现财富增值;依靠劳动获取收入的工薪阶层,其财富积累的速度不及财富继承者和资本所有者阶层,后者将在财富积累与新增收入的分配上占据支配地位。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战争的冲击,各国财产性收入无论从增速还是绝对水平上看均有所下降,依靠财富继承跻身于最富裕阶层的情况减少。与此同时,以大公司高管人员为主体的高薪阶层开始出现,其劳动报酬通常为社会平均水平的2~3倍,包括经理人、工程师、高级官员以及教师等其他职业。
综上,财富继承与依靠储蓄积累是实现财富积累的两种途径,在当代社会中,二者同时存在,但其作用大小有所不同。根据皮凯蒂的计算,财富继承总额(包括遗产继承和生前赠与两部分)占私人财富的比重,在1910年为90%;此后由于战争、税收政策等的影响,该比重逐渐下降,1970年这一比例降至42%~43%;之后又有所回升,2010年达到70%。由此可见,在西方发达国家,财富继承是现阶段财富积累的最重要途径。
(二)中国财富积累机制的特殊性
其二,中国独特的人口政策对财富积累速度的作用显著。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指出,人口增长速度对财富集中程度具有重要影响,当人口增速较快时,人们通过继承获取的财富份额减少,居民对财富存量的依赖程度减弱,财富不平等现象将得到缓解。不妨以单个家庭为例,考虑子女数量对财富集中度的影响:当某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时,这个孩子将继承家庭的全部财富,上一代的财富差距完全转移至下一代,大大加剧了财富的集中程度;但当家庭养育多个孩子时,每个孩子只能分得部分财富,在代际转移过程中能有效缓解财富集中。因此,中国在1982—2015年间实行的“一孩化”政策对财富不平等具有显著的影响,它令少数“孩子”(后代)继承多数父母的财产(即一对夫妻继承双方父母的财产),未来二三十年里,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中积累了巨大财富的人群将进入高龄,并开始进行财产赠与和转移,届时因财产转移带来的财产集中问题,将变得越来越突出和严重。
其三,住房资产投资对中国居民财富积累的贡献度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一般而言,中国财富结构变动的总体趋势表现为农业用地的急剧收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兴起。在中国居民财富积累的过程中,自有住房及其他金融资本逐步取代农业用地,在财富构成中占据统治性地位。
其四,中国财富积累机制的影响因素更为复杂多样。皮凯蒂认为,欧美国家财富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来自资本过度集中,其根源在于财产继承及财富的累积效应。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中国财富积累机制既受经济转型的深刻影响,又与经济发展阶段联系密切;既有市场经济的作用,又有垄断企业(如金融企业、部分资源型国有企业)的影响以及政府调节的作用;既包括工资差距的扩大,又包括资本的过度集中。因此,中国通过深化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缓和财富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中国财富积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国财富积累过程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富分配的公平性,使得居民财富趋向于集中在少数人或少数家庭手中,导致财富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因此,为增强财富分配的公平性,防止财富分配出现固化趋势,应当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财产性净收入与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的不同可能源自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自有住房折算租金是中国居民财产性净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资产增值将导致有房居民的财产性净收入快速增加。另一方面,劳动和资本在财富积累过程中具有天然差异。一般而言,当资本完全用于再投资时,资本收益率即为资本收入的增长率;另外,由于国民收入中劳动收入的占比较高(发达国家通常为2/3~3/4),因此经济增长率可被视为绝大多数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率。而从长期来看,资本收益率总是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长率,即资本要素报酬高于劳动要素报酬,使得财产性净收入的增速高于工资性收入。因此,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应当加强对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调节与监管,防止少数群体在财富积累过程中始终处于支配地位。
第二,中国高收入群体的财富积累速度远高于中低收入群体。由图3可知,中国最富有的10%人群(即高收入人群)与最贫穷的50%人群(即低收入人群)所拥有的财富份额之比持续扩大,从1995年的2.55倍增加至2021年的11.15倍,高收入群体财富积累的速度显著高于中低收入群体。一方面,财富分配差距的增大意味着当期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不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另一方面,这将直接导致中国居民财富的集中程度不断增加,阻碍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因此,适当调节高收入群体的财富积累速度,不仅是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应对财富集中的重要途径之一。
四、应对财富集中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对策
正如前文所述,“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根本涵义在于调节财富积累速度,减缓居民财富的集中程度,增强财富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因此,如何有效应对财富集中是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关键所在。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财富的相对规模不断扩大,财富分配差距以及财富的集中程度也随之加剧。与此同时,居民的财富积累过程存在种种问题。那么现阶段政府应当如何对财富的集中进行调节呢?从历史经验来看,战争的冲击是遏制财富集中的外生力量;政府采取的初次分配及再分配政策则是应对财富集中的有效手段,二者均会使财富集中受到严重冲击,由此带来财富差距急剧缩小的现象。
(一)战争的破坏
人类社会的罪恶之首是战争。但历史上,战争对于缓解财富集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这一点也是事实。
战争对财富不平等的冲击可能源自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在战争期间,国民资本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资本收入比显著下降,高收入群体的财富积累速度放缓;另一方面,由于部分食利者在战争期间并没有缩小开支以弥补战争对财富的冲击,导致他们遗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明显小于自身通过继承得到的财富,由财富继承所带来的代际间财富效应得到极大缓解。显而易见,战争缓解财富集中的历史事实,并不意味我们需要通过战争的方式来应对当前的财富集中,但是它却暗示着,为了缓解当前的财富集中,我们需要采取较历史上更严厉、更有效、力度更大的财富调节政策。
(二)征收财产税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制度是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优化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富分配格局最有效的政策手段之一,具体包括对劳动性收入和资本性收入的征税。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采取分类课征和综合课征相结合的征收方式。从总量上看,2021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8.1%,明显低于OECD成员国的平均水平(平均占比约25%);从再分配效应上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使得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下降约1.4个百分点,而OECD成员国的基尼系数平均缩小3.1个百分点(岳希明等,2014)。
(四)薪酬管理制度
1990年至2010年间,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由55%降低至45%(刘长庚等,2022);与此同时,企业对高管开出天价薪酬的现象屡见不鲜。“高管薪酬侵占利润”与“利润侵蚀工资”并存,导致劳动收入逐渐向高收入群体集中,不同阶层的工资性收入差距逐渐扩大,财富分配不公的现象加剧。因此,为有效调节高薪阶层的财富积累速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薪酬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保证中低收入群体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其一,合理限制高收入群体的劳动报酬收入是对高收入阶层财富积累“限速”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适当的手段限制垄断性质企业的高管薪酬,并非违背市场化机制,而是通过政策调节促进就业市场的公平正义。2015年中国开始实施《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旨在规范央企高管薪酬管理,抑制央企高管获得畸高薪酬;2021年财政部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国有金融企业科学设计薪酬体系,对金融行业的高收入人群进行“限薪”。未来可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的内控机制,完善高管考核制度,以岗定薪,同时配套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兼顾效率与公平。
五、总结
“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最终目标是增强财富分配的公平性,缩小财富分配差距。厘清现阶段中国财富分配状况及居民财富积累的途径是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优化财富分配格局的理论基础。当前,中国财富分配严重不均衡,财富不平等程度持续扩大;居民财富积累过程中存在财产性收入增速过快,高收入群体的财富积累速度远高于中低收入群体,缺乏合理有效的调节机制等问题。国民财富分配差距的扩大将极大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利于维持社会稳定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因此,需要借助政府的初次分配政策以及税收政策等力量,以遏制财富的不断集中,重塑财富分配格局。
其二,要明确政府在初次分配过程中调节劳动报酬的重要性。劳动收入是中国居民实现财富积累的重要途径,适当调控高薪阶层的财富积累速度有助于削减财富不平等现象,提高财富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因此,政府应当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纳税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的内控机制,合理调节高收入群体的劳动报酬收入。同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会制度建设以保障低收入群体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其三,要加强政府的税收政策对财富积累的调控作用。一方面,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国财产税制度体系,加快征收房产税,适时征收遗产税以及赠与税等,充分发挥财产税的财富再分配效应。另一方面,应当推动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通过维持当前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最高边际税率、征收资本利得税等措施,实现对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的应缴尽缴,缩小财富分配差距。
总而言之,“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是对共同富裕理论的延续和完善,其本质仍然是通过规范居民财富积累过程,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以优化财富分配格局,构建“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