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地与城中村改造的关系及当下的工作难点
一、做地与城中村改造的关系
在杭州,做地是城中村改造的唯一手段,成效显著。
(一)城市更新(旧村旧城)是四大类做地类型之一
(二)实施推进手段都强调政府征收
(三)实施主体的工作内容基本相同
●配合政府开展改造意愿征询、协商谈判等工作,调动村民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协助动迁)
●配合政府开展城中村改造方案编制、方案协商及报批工作;(编方案、跑手续)
●负责筹集城中村改造资金,申请和偿还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等政策性资金;(筹资金)
●负责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绿化迁移等工作;(清场地)
●负责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通平工作;(清场地)
●负责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并承担全部建设过程的各项工作,包括项目立项报批、工程设计、招标、施工、验收、配合办理产权手续等;(搞基建、跑手续)
●政府明确的其他事项。
不同之处是城中村改造可以使用专项借款,中央补助等资金;相同之处都允许引进社会资金。
(五)做地和城中村改造的主管机关不同
广州的做地政策是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管,市土地开发中心具体办理;
城中村改造政策由市住建局主导。
(六)关于实施主体的名称不同
总结:城中村是做地的对象(之一),做地是城中村改造的手段(前期)。
二、困难与问题
(一)三个政策堵点
1、土地怎么供?
2、资金怎么办?
做地的资金由于政府隠债问题而无法有效解决。
3、动迁怎么搞?
从市场化动迁向政府依法征收动迁过渡,是一个艰难痛苦的过程。广州市,也是珠三角城市的一大难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