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家单位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豫建房[2024]245号2024-9-30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2024年9月30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稳进向好部署要求,统筹征收回迁安置和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大力支持住房消费
1.取消商品住房限制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2.加大购房补贴、契税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力度。鼓励各地自主制定补贴措施,对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等所需物品和材料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2万元。
3.支持各地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对多子女家庭、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可提高20%的贷款额度,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商转公、组合贷业务,更好支持居民购房需求。
4.持续开展购房节、家装焕新等住房联动促销活动,引导房地产企业、装修装饰公司等主动让利优惠,降低居民购房成本。结合产业导入,支持科研机构、产业园区等通过团购商品住房方式集中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鼓励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加快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优化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等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7.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完善“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一银行一审计”机制,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建已售难交付商品住宅项目进入“白名单”,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力争“白名单”项目融资满足率不低于70%。
8.加快“白名单”问题项目整改修复,对已纳入“白名单”的问题项目,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加大问题项目整改修复力度,确保在2024年底前全部整改修复合格。
三、严格控制增量供应
10.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对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住宅用地审批并严格控制新增住宅用地出让。根据非住宅用地存量以及待售库存,审慎新增商办、公寓等非住宅用地供应。
11.严格控制新增住房供应节奏,从严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在建项目加强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衔接,新建项目原则上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审批,促进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
12.郑州、开封、济源示范区加快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工作。鼓励其他地市拿出优质地块,探索现房销售。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支持各地创新探索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委托住房公积金中心监管等模式。
四、进一步优化存量
14.在推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到对被征迁居民进行安置的,按照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鼓励优先采用房票安置或“以购代建”方式安置。
五、提高供应质量
17.以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加强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提升住房品质。
18.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健全物业服务成本监测和价格调整机制,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创新物业服务方式,提高物业服务智慧化水平。
六、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9.统筹考虑人口、住房、土地、金融等多方面因素,科学谋划编制城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推动“人房地钱”有机联动。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城市编制县域“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