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局重磅发文——《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和《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指引》,共计216条税费优惠政策!其中,东方融资网发现,在《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一文房产部分,再次明确了19条优惠政策,主要涉及新房和二手房买卖减征契税、减免增值税、减征契税等方面!至此,大家都在翘首期盼的宏观重磅政策终于落地。
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上,涉及了买房、卖房、租房等方面:
1.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2.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5.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7.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8.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9.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0.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2.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13.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15.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16.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7.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8.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9.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以苏州举例,房产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如下:
针对不满两年的二手房交易需要征房屋总价的5.6%的增值税。比如说,一套不满两年总价300万的房子,需要征收16.8万元的增值税,如今这个税费得以减免的话,相当于直接减少了二手房的购房成本。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如今在苏州吴中、相城、新区(除狮山横塘街道)外购买首套房都给予契税减征50%,吴江购买二手房契税也减征50%,促进了刚需和改善需求的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文件虽只是政策指引,并非各地落地的政策执行文件。但也为各城市“因城施策”提供了方向和可能性,如果各城市能够比对落实,对于刚需和改善置业的居民都会带来利好。
自楼市进入下半年之后,救市的信号就一直在释放。
7月14日,央行首次就存量房贷问题明确表态,支持协调下降存量房贷款利率;7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官宣了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消息;刚刚结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一系列动作背后,是对下半年房地产下行的警惕。
据统计,2023年6月,全国50个重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1885万平方米,环比增长3%,同比下降21%。50个城市中,有30个城市呈现了环比下降态势,即近6成城市楼市交易行情要比5月份弱。以苏州为例,上半年苏州的购房环境也一直在放松,降落户门槛、降社保条件、降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使用额度、实行“商转公”等一系列政策。
结合多条政策来看,东方融资网认为,政策的发力点还是稳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