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区2024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批准名称:《省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孝南区2024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批准文号:鄂政土批〔2024〕1318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孝南区东山头办事处大教堤社区。共计批准征地3.2750公顷,其中农用地1.3375公顷(含耕地0.2283公顷),建设用地1.9375公顷。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孝南区2024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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