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第二套房一般可能会涉及到的税费有契税、个税和增值税。其中
1、契税
第二套房的契税标准为:90平以下,契税按1%交;90平以上按2%交。
根据2022年最新的《契税法》,契税的税率依旧为3%-5%,同时之前各地的契税优惠依旧有效,也就是:首套普通住宅房:90平以下,契税税率1%;90平以上,契税税率1.5%。二套普通住宅房:90平以下,契税税率1%;90平以上,契税税率2%。第三套及以上普通住宅:不论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一律为3%。公寓、写字楼、商铺等商业用房:不论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一律为4%。
2、个税
个税是要看房东和房子的情况,如果房子是满五唯一的,那么就可以免交个税。如果不满五或者不唯一,那就需要交个税,个税的征收标准为全额1%或者差额的20%。
3、增值税
增值税也是要看房子的情况,如果房子满2年就可以免交增值税,如果不满2年就需要交增值税。增值税的征收标准为5.6%。
综上,购买二套房需要的税为:1%或2%的契税+1%或20%的个税(可免)+5.6%的增值税(可免)。
办房产证,按规定交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房产证工本费80元/本。
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房屋维修基金: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肯定都有听到销售人员问自己购买的是几套房,因为现在买房的时候很多人都是选择的贷款来购买的,如果要贷款肯定就要先支付一部分的首付,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是有差别的,接下来大家就来看看关于二套房贷首付以及买第二套房要交多少税吧。
二套房贷首付
1、二套房就是我们名下购买的第二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指人们在购买第2套普住宅的时候按揭贷款的第1期付款,根据近日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近日的房贷政策的细则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第2套房的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也就是说在新的房贷政策下二套房首付比例会上调。
2、根据近日的资料显示,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将会从以往的6成上调至七成,贷款利率也会上调至以往的1.3倍。
3、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是要比首套房的贷款利出不少的。如果就公积金贷款而言,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是在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基准础上再上幅10%的。
4、二套房的贷款额度要比首套房的贷款额度低的多。据我国新政,首套房借款人可贷的高为购房款的7成,首付为3成,公积金贷款的低首付则可至2成,但是二套房借款人高仅可贷6成,首付则要4成。具体的贷款额度还有关借款人的资质。
买第二套房要交多少税?
1、契税,普通住宅,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的契税为1%,二套房为3%。普通住宅,90平方米—140平方米,首套房契税为为1.5%,二套房为3%。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首套房的契税为3%,二套房也为3%。
2、个人所得税,购买二套房征的个人所得税为1%。如果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而且是家庭的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出售自有住房一年内再次买房的就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3、营业税,如果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如果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以重庆为例。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档房还是低档房,都得缴税。
1、税率:平均价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统一都是0.5%。
3、不予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应税住房不予扣除;纳税人家庭拥有的第二套(含)以上的应税住房不予扣除。
扩展资料:
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六,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七,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九,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十,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