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比例提高至15%。
例如,一家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万元,按照15%的加计抵减比例,可加计抵减1.5万元,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2、增值税留抵退税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是指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部分。
例如,一家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过计算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申请退还了增量留抵税额50万元和存量留抵税额30万元,这将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3、特定行业的优惠政策
对于部分行业,如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假设一家软件企业当月销售软件产品收入为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3万元,进项税额为5万元,实际应纳税额为8万元。由于该企业符合即征即退政策,其实际税负为8%(8万元÷100万元),超过3%的部分可以即征即退,即退还税额为5万元(100万元×5%)。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一定的认定条件,如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和生产等。
例如,一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如果按照普通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应纳税额为250万元;但由于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税率,实际应纳税额为150万元,节省了100万元的税收支出。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例如,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当年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除了可以据实扣除100万元外,还可以加计扣除75万元,即总共可以扣除175万元,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了企业所得税负担。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设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其中,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额为100万元×25%×20%=5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额为(200万元-100万元)×50%×20%=10万元。总共应纳税额为15万元,实际税负率为7.5%。
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1、印花税优惠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属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可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2、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部分地区对特定行业或困难企业可能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例如,对于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加强税务管理
2、规范财务管理
规范的财务管理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企业应准确核算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研发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涉及税收优惠的项目,要单独核算,以便在申报时能够准确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3、积极申请优惠政策
总之,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为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企业应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合理运用这些政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同时,企业也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税务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