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起,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
一、对资源回收企业,实行“反向开票”政策
自然人向资源回收企业出售报废产品时,允许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开具发票,也是文中所说的“反向开票”。
为什么说是“反向开票”呢?
一般情况,开发票都是出售方直接向购买方开具发票,这是正常的开票。
但是这里反过来了,是购买者自己给自己开发票,所以是“反向开票”。
注意:
2.反向开票时,发票上会体现“报废产品收购”字样。
三、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类型
适用不同增值税计税方法的,开具不同类型的发票:
1.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只能开具普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2.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可以开具普票,也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提示:
1.如果开具的是专用发票,可以凭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进项税。
2.政策实施之前,公司执行的是简易计税的,可以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改为一般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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