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购置设备和器具的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局的公告,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设备的小型企业,其单位价值未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无需进行年度折旧。单位价值超出500万元的,仍需按照企业所得税条例进行折旧处理。这一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和购置设备及器具的力度。
2.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将延续享有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直至2027年12月31日。
3.增值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将继续享受增值税减按1%征收的优惠政策,可在未来的税收筹划中充分利用以减轻税负。
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或者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5.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减免政策:企业招用退役士兵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