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之税收优惠篇(上)
东北网双鸭山3月28日讯(记者杨昕宇朱悦)2018年,市税务局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松绑”,给市场“腾位”,让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变成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据统计,全年税务部门共为各类企业减轻税收负担20亿元,同比增长49%。税收政策的落地生根,也充分发挥起杠杆作用,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撬动其转型升级,由“小”变“大”、由“微”变“强”;也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感受到税收不仅关系国之血脉,而且惠及民之生计。
小微企业喜提普惠性减税大礼包
小规模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地方“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我省按50%比例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2个附加,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收优惠覆盖了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税种。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和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便利化享受措施:
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减税全覆盖
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措施:
增值税税率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降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降为9%。相应货物劳务的出口退税率同步调整。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扩大进项抵扣范围: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允许不动产进项一次性全额抵扣: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施加计抵减: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