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2.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3.脱贫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5.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6.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0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2.个体工商户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3.小型微利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半征收,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节能环保
01.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01.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02.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优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3.脱贫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教育费附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5.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6.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1.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3.个体工商户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4.小型微利企业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1.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01.产教融合型企业教育费附加抵免
地方教育附加
01.脱贫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地方教育附加
0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地方教育附加
03.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
04.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
05.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06.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产教融合型企业地方教育附加抵免
01.除小规模纳税人外月(季)销售额小于10(30)万元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0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3.个体工商户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04.小型微利企业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