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完善分税制包括多个方面,一是在区分全国性公共品和地方公共品的基础上,正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供给范围;二是适应地方政府事权范围扩大的现状,建立事权与财权相符的公共收支体系;三是建立以房产税为主体的新型地方税体系。
“建立以房产税为核心的地方税体系是中国完善分税制的‘重头戏’,但推动以房产税改革为主导的分税制完善需要选择适当时机,否则会引发经济震荡。”有专家认为房地产税的征收是一个趋势,未来在流转税方面减税,比如营业税改增值税,而产生的税收空额,是要通过财产税等直接税弥补过来,这样能够达到整体不增加税负,又能通过房地产税对居民投资、分配产生影响。
影响:抑制投资还是调节房价?
实际上,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房地产税的适时推出可以说已经“箭在弦上”。据报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此前召开的2014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当前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房地产税作为重点之一,或将在2016年前实现加快立法,在2017年实施。
他表示,2011年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政策的出台引发了激烈的争议,但这两个试点在房产税方面积累了前所未有的经验,并且逐渐凝聚共识。此外,这种制度变量还影响了人们的心理预期,这种影响在未来会随着改革进程有更多的体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明确了两地试点的指导方针。两地试点形成的探索经验,将成为我国加快立法的非常重要的实践经验。”
事实上,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已取得共识。
但是,有专家表示,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在房产税立法时明确解答,比如征收房产税后,土地出让金是取消还是照收?房产税是财产税还是调节税?如果是财产税,除了法定减免的情形,要对每一套房产征收,如果是调节税,房产税究竟能不能调节房价?
中国的房产税在设计之初,就背负着让房价回归的政策使命。但实际上,影响房价的因素非常多,供需关系、土地制度、投机因素、货币供应等等,都可能成为影响房价的因素。房产税本身可能会影响房价,但不会成为影响房价走势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房产税的目的是为了抑制房价,那在当前房地产深度调整的情况下,则意味着房产税出台的必要性不大。
更多的担心来自于房地产税的征收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开征房地产税后,大量房产需要进行纳税,必然带来短期内房屋的抛售,会有供大于求的效果产生,但是这样也抑制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