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产证办不下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要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要提供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要按照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时,其解决途径有:和出卖人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购房人选择仲裁途径的,应该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为前提。开发商未按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因此,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二、部分地区可以自行办理
虽然向法院起诉可以解决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问题,但是毕竟打官司耗时耗力,对购房者造成了巨大的负担。因此,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允许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以便及时解决房产证纠纷。
因此,如果房屋购买地对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做出了相同规定,那么在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房产证。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购房者自行办理了房产证,这并不能改变开发商违约的事实,因此购房者还是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1、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部分地区可以自行办理
房产证拖延不办主要有4种原因:
1、因前期手续不全而导致大产权证无法办理。
2、如果已办理了大产权证,那么问题可能是办证时开发商要缴纳此前代收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这部分资金总额很大,开发商资金可能一时周转不过来。
3、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还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项目来融资,这也会影响办理大产权证和业主的分割产权证。
4、验收不合格、未缴纳配套费等都可能是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
涉及到具体楼盘的原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查询项目五证办理情况,以及该项目的土地或房屋是否被抵押,再与开发商协调督办。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
2、合同无约定时,如果购买的是现房,现房购房人在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3、如果是商品预售房,购房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构成违约。
(一)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1、找开发商协商:
2、发律师函: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产证一直办理不下来,购房者与其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开发商积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解决办不了房产证的问题,发律师函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大多数的朋友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一般都会采取由轻及重的方式,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开发商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么购房者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原因
1、房屋质量检验不合格
2、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取得完整的五证
开发商要想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就必须取得完整的五证。如果五证不全,那么所建的房屋就属于违规建筑,购房者即使购买了也无法办理房产证,所以五证不全的房子,购房者一定不要买。
3、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他人
有些开发商虽然取得五证,并已取得大产权证,但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开发新的项目,将项目的房屋抵押给了别人,同时出售该项目的房屋。面对这种情况,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履行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话,购房者肯定是无法取得房产证的,甚至连居住权都没有,最后购房者只能通过诉讼来要回所付的房款,能不能要回还另当别论,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状况。
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如果是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我们在买房之后到交房期间就会开始思考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房产证相信大家都知道它的重要性,也经常听到一些开发商不给购房者这办理房产证的事情。如果我们购房后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原因有:
楼房建造不符合规定
开发商出逃
很多开发商在销售楼房时会委托专业的售楼团队销售,如果开发商在施工时出现了一些资金问题,造成资金链断裂,这时开发商资金无法支撑时会选择出逃,剩下了一堆的烂摊子无人收拾,这种情况下肯定无法办理房产证,而且购房者不止从哪维权。我们买房时要注意选择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公司。
五证不齐全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这些证件不齐全,是不可能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就成了一句空话,现实中很多开发商在五证不齐的情况下开始销售楼房,更有些开发商甚至伪造这些证件,肯定会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局面,这时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会一拖再拖。
楼盘质量验收有问题
楼盘验收有着严格的国家标准,如果开发商的楼盘在验收时未通过,此时我们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处理方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第39条规定:我们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满一年后,属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买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我们在买房时在房管所登记满一年且超过一年后可至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或法院一般会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并且支付违约金及其它的经济损。
办理房产证需要注意事项
新房办理房产证一般有开发商代为办理,甚至优点开发商把所有的流程全部处理完成,这时我们需要注意一些东西:
1、我们需要和开发商签订委托协议书
1)必须和开发商约定期限办理房产证;
3)约定期限内办理,未能办理开发商需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4)贷款房产证需抵押,我们必须要在抵押前验证房产证;
以上就是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的一些具体原因,我们在维权时需明确情况,才能在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我们知道需要如何处理。
1、找开发商协商
2、发律师函
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主要是起到一个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开发商积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解决办不了房产证的问题,发律师函比走司法途径要方便一些,但是律师函是没有强制性的,如果开发商一直拒不赔偿或积极处理问题的话,还是要提起诉讼的。
3、诉讼
一般我们国家的纠纷处理问题都是会采取由轻到重的方式,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后完全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购房者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但是提起诉讼的前提是要先进行仲裁,仲裁时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同时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商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4、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5、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
7、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